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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辑 物价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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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辑 物价监督检查
1985年,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全国实行一年一度的财税物价大检查。每年的 第四季度,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国的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简称"三大检查")工 作。 1986年,价格监管重点以稳定市场物价为主。菏泽市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市 物价大检查,由全社会参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重点检查了棉花加工厂、加油 站、邮电局、供销社、酿造厂、造纸厂、外贸、医院、农机公司等单位。查出违 价金额40余万元, 罚没款近10万元。同时开展了卷烟市场价格检查、"物价、计 量信得过"活动和职工物价监督工作。 改进和完善了明码标价制度,菏泽市统一 设计和印制了红(国家定价)、蓝(国家指导价)、绿(市场调节价)"三色标价签"。 1987年,价格监管以抑制通货膨胀和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为主要内容。 先后对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工业生产资料价格、日用工业品价格及非商品收 费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价金额218.7万元。1988年着力实施对国营、集体生产、 批发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检查。重点对重要生产资料和交通运输价格,计划外 工业生产资料的最高限价进行了检查。 1989年,由于价格涨幅较大,通货膨胀趋势明显。在年度物价大检查工作中, 重点涉及商业、供销、粮食、物资、外贸、纺织、机械、教育、卫生、土地管理、 交通监理等系统,严肃处理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制止了通货膨胀、稳定了市场 物价。 1990年重点开展了农药、电力、棉花供应价格的检查,按照《关于商品和收 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 (国家物价局1号令) ,大力推行明码标价制度。 1991年开展生资价格、粮油调价时专项跟踪检查,棉花供应价格检查和计划生育 收费检查。 1992年,菏泽市举办第一届菏泽国际牡丹花会,之后每年牡丹花会期间,都 组织市场物价检查,维护花会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同年,根据国家放开粮油购 销价格的政策,开展粮食市场价格检查。 1994年,国家计委发布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以此为 契机,全面开展明码标价工作,全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率国营单位达100%,集 体单位达95%,个体和私营业户达80%以上。1994年与1995年,相继开展了医疗卫 生、生资、夏粮收购及销售价格、电力价格为主的专项检查和邮电行业资费检查、 以及粮食、棉花和主要副食品价格检查,并对教育、人事、劳动、环保、计委、 医疗、卫生、电力、工商、技监、公安、交通、农机等系统的收费进行了检查。 两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分别为578件和456件,违法金额600余万元和386万元。 1996年,围绕抑制通货膨胀,稳定市场物价,全年共组织大型的市场检查活 动12次。重点检查了关系国计民生的"菜篮子"、"米袋子"、"火炉子"等监审监管 产品价格和收费以及明码标价,垄断行业的电力价格和邮电资费,社会反响较大 的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和医疗、教育费用价格等。 1998年,《价格法》颁布实施,取消了一年一度的物价大检查,价格监督检 查进入新的阶段,物价检查主要采取专项检查和经常性的市场价格检查相结合的 方法。当年开展了以粮食收购价格、农村电力价格、农机作业、农用水费、农村 医疗、农村教育、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收费为重点的涉农价格和收费 检查,并进行了铁路、劳动、税务、医药、教育系统的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此 后,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以抑制通货紧缩、防范通货膨胀和价格异常 波动为重点,加强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大力整顿垄断行业的价格行为;围绕" 清费、 治乱、减负",重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经 济发展环境。 并开展了教育、土管和建设收费 、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道路运 输、涉农价格和收费、农电和农网改造收费及粮食价格等专项检查。2001年开通 了"12358"价格举报热线, 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价格举报工作迈上了一个 新台阶。 2002年,深入贯彻中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加强对政府制定价 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集中力量进行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工商和集贸市场收费、 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机动车和路桥收费检查。开展了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 铁路公路春运客票价格、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和成品油价格等专项检查。 2003年,突出开展了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打击 造谣惑众、带头涨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价格违法行为,牡丹区组织10个检查 组, 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8件,实施经济制裁14.61万元,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 社会稳定。 2004年针对禽流感相关防护商品和粮食、化肥等价格异常波动,全面加强市 场价格监管,当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7件,查处违法金额215万元,实施经济制 裁38万元。同时在城乡推动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推动全区设立公示牌(栏)45个, 乡镇以上收费单位公示率达到了100%,进一步提高了价格和收费政策的透明度。 2005年推进了价格诚信建设,重点实施了以商业零售、餐饮、娱乐、洗浴、 婚纱摄影、旅游、中介服务等行业为主的反价格欺诈活动。全年查处价格违法案 件154件,查处违法金额765万元,实施经济制裁58万元。同时开展了价格监督进 社区工作,牡丹区聘请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24名、设立社区价格监督站18个,逐 步建立健全了价格举报工作制度,规范了举报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