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规费征收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牡丹区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34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2/article/34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辑 规费征收


    汽车养路费征收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汽车养路费征收采取夜查、路查、帐查相结合的方法
和实行征收分成提成奖励办法。1990年,人民法院在公路站设立巡回法庭,定期
解决催缴难的问题,并推行养路费征收微机管理,漏征率大幅度下降。1998年之
后,针对车辆报停不断增加,加上汽车燃油税替化汽车养路费的舆论影响。逃费
车辆呈上升趋势的状况,征管部门实行征收责任制,保持了征收额的不断增长。
    汽车通行费征收
    1994年12月, 国道200线纸坊收费站建立并开始收取通行费,对收费情况进
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使通行费征收额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000年后,每年征收
通行费均在1000万元左右。2000年达到1504万元。2005年达到1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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