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辑 监督管理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二辑 监督管理
1998年1月30 日,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成立市容环境卫生督察组,主要是加强 对处环卫所属各公司、厂、队日常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达不到工作标准的按照 有关规定做出处罚。1999年5月2日,菏泽市环卫处下发《关于建立环卫督察网络 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三级环卫督察网络。2003年9月,城区环境卫生体制改革, 卫生监督体制发生了变化,整个城区实行全城区覆盖、无缝隙管理。牡丹区环卫 处在全国首创成立环卫监理公司,对城区环境卫生实行专业化监督和管理。各环 卫作业公司除接受环境卫生管理处督察组和监理公司的监督、检查、评比、奖惩 外,还要接受办事处市政办和社区的监督、检查。环境卫生管理处制定了详细的 卫生作业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作业公司直接进行经济处罚。2004年,区环境卫 生管理处成立环卫服务热线,制定了环卫热线处理制度。每接到一次热线电话, 将对该热线电话区的作业公司进行1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推动了作业公司的工 作质量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