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一轻工业, 30年代初就已有了一家私营火柴厂和几家卷烟厂。
1949年2月,菏泽国营酒厂建立。是年,菏泽恒大火柴厂也开始投产,两厂有
职工143人,产值6.1万元。1952年4月,由4家私人小印刷社合并成立了菏泽
县职工消费社印刷部。1953年酒厂、火柴厂和印刷部迁址扩建,生产规模不
断扩大。1954年10月火柴厂较早地实行了公私合营,菏泽县职工消费社印刷
部也于1956年转为国营, 更名为菏泽印刷厂,生产经营纳入了国家计划。至
1956年底, 菏泽市一轻工业企业发展到7个,从业人员899人,工业产值311.
52万元。
1958年,一轻工业有了较大发展。是年8月国家投资120万元建立了国营
菏泽造纸厂,填补了菏泽市造纸工业的空白。这一年,菏泽火柴厂也由公私
合营改为地方国营,并先后组建了轻工机械修造厂、城关文教用品厂等。
由于1958年“大跃进”“左”的思潮影响,工业出现了畸形发展。在严
重缺乏资金、原料、设备及生产技术的条件下,盲目上了一些工业项目,致
使当时的一些企业困难重重,无法形成生产能力。在三年调整时期,菏泽大
部分企业都精减了人员,压缩了一些生产项目。菏泽轻工机械修造厂“下马”,
菏泽县肥皂社转产。
“文革”中,尽管大部分企业亏损严重,但又新建立了一些企业:1968
年县钟表社抽出部分人员建立了菏泽县灯泡厂;1970年菏泽印刷厂修配车间
从菏泽印刷厂分出成立菏泽轻工机械厂;同年,城关镇街道工业小五金、弹
花、罗笼,绳经4个生产舍作社合并成立了菏泽县金属制品厂;1973年菏泽酒
厂葡萄酒车间从菏泽酒厂分出成立菏泽葡萄酒分厂,同时建立了罐头车间,
1976年菏泽酒厂葡萄酒分厂更名为菏泽罐头厂;同年又在大黄集公社驻地建
立菏泽县酒厂,在西北郊建菏泽县乳制品厂,并把菏泽县金属制品厂改名为
菏泽县自行车零件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轻工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有
关方针、政策,积极进行企业整顿和内部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不断完善
经济责任制,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78年为扩大生产规模,菏泽县印刷社印
刷车间扩建为菏泽县印刷厂,纸箱车间扩建为菏泽县纸箱厂。同年,菏泽二
中校办电池厂移交给县工业局,归口管理,改名为菏泽县电池厂。1982年将
原化肥厂改建为菏泽县啤酒厂。1984年为扩大泰山灵芝精这一名优地方特产
的出口和生产规模,县工业局和教育局将菏泽二中灵芝精厂与菏泽制药厂实
行联营,归口工业局管理,同时改名为菏泽市灵芝精厂。
1985年,为充分发挥菏泽市在地区作为中心城市的作用,菏泽行署决定
将属于地直的菏泽印刷厂、菏泽火柴厂、菏泽造纸厂、菏泽酒厂、菏泽罐头
厂下放到菏泽市。
经过30多年的艰苦努力,一轻工业企业由1949年的2个发展到1985年的13
个,职工由1949年的143人,发展到1985年的429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工
程师9人、会计师1人、统计师1人、印刷技师1人、兽医师1人、助理工程师23
人、助理会计师2人、助理统计师3人、助理农艺师2人、助理园艺师1人、医
师2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095.4万元。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1094.
76万元(1980年不变价),利润254.2万元,上缴税金5177.6万元。
第五类 一轻工业
菏泽市一轻工业, 30年代初就已有了一家私营火柴厂和几家卷烟厂。
1949年2月,菏泽国营酒厂建立。是年,菏泽恒大火柴厂也开始投产,两厂有
职工143人,产值6.1万元。1952年4月,由4家私人小印刷社合并成立了菏泽
县职工消费社印刷部。1953年酒厂、火柴厂和印刷部迁址扩建,生产规模不
断扩大。1954年10月火柴厂较早地实行了公私合营,菏泽县职工消费社印刷
部也于1956年转为国营, 更名为菏泽印刷厂,生产经营纳入了国家计划。至
1956年底, 菏泽市一轻工业企业发展到7个,从业人员899人,工业产值311.
52万元。
1958年,一轻工业有了较大发展。是年8月国家投资120万元建立了国营
菏泽造纸厂,填补了菏泽市造纸工业的空白。这一年,菏泽火柴厂也由公私
合营改为地方国营,并先后组建了轻工机械修造厂、城关文教用品厂等。
由于1958年“大跃进”“左”的思潮影响,工业出现了畸形发展。在严
重缺乏资金、原料、设备及生产技术的条件下,盲目上了一些工业项目,致
使当时的一些企业困难重重,无法形成生产能力。在三年调整时期,菏泽大
部分企业都精减了人员,压缩了一些生产项目。菏泽轻工机械修造厂“下马”,
菏泽县肥皂社转产。
“文革”中,尽管大部分企业亏损严重,但又新建立了一些企业:1968
年县钟表社抽出部分人员建立了菏泽县灯泡厂;1970年菏泽印刷厂修配车间
从菏泽印刷厂分出成立菏泽轻工机械厂;同年,城关镇街道工业小五金、弹
花、罗笼,绳经4个生产舍作社合并成立了菏泽县金属制品厂;1973年菏泽酒
厂葡萄酒车间从菏泽酒厂分出成立菏泽葡萄酒分厂,同时建立了罐头车间,
1976年菏泽酒厂葡萄酒分厂更名为菏泽罐头厂;同年又在大黄集公社驻地建
立菏泽县酒厂,在西北郊建菏泽县乳制品厂,并把菏泽县金属制品厂改名为
菏泽县自行车零件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轻工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有
关方针、政策,积极进行企业整顿和内部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不断完善
经济责任制,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78年为扩大生产规模,菏泽县印刷社印
刷车间扩建为菏泽县印刷厂,纸箱车间扩建为菏泽县纸箱厂。同年,菏泽二
中校办电池厂移交给县工业局,归口管理,改名为菏泽县电池厂。1982年将
原化肥厂改建为菏泽县啤酒厂。1984年为扩大泰山灵芝精这一名优地方特产
的出口和生产规模,县工业局和教育局将菏泽二中灵芝精厂与菏泽制药厂实
行联营,归口工业局管理,同时改名为菏泽市灵芝精厂。
1985年,为充分发挥菏泽市在地区作为中心城市的作用,菏泽行署决定
将属于地直的菏泽印刷厂、菏泽火柴厂、菏泽造纸厂、菏泽酒厂、菏泽罐头
厂下放到菏泽市。
经过30多年的艰苦努力,一轻工业企业由1949年的2个发展到1985年的13
个,职工由1949年的143人,发展到1985年的429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工
程师9人、会计师1人、统计师1人、印刷技师1人、兽医师1人、助理工程师23
人、助理会计师2人、助理统计师3人、助理农艺师2人、助理园艺师1人、医
师2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095.4万元。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1094.
76万元(1980年不变价),利润254.2万元,上缴税金517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