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1&A=1&rec=65&run=13

菏泽工业发展较早的是家庭纺织业,明末清初菏泽人民就利用本地种植
的棉花从事纺纱织布,织锦(现称“鲁锦”)是其中最主要的传统产品。
清末,菏泽的手工业工厂逐年增多,规模也逐渐扩大。当时南关有两家
铸铁炉(实际是一家的生意分为两个厂),有专业工人20余人,产品有铁锅、
鏊子、犁铧头等。作坊有酿酒厂、粉坊、油坊、糖坊、染坊,它们多散布于
农村和集镇,与农业有密切联系,定期生产,农闲季节比较活跃。小手工业
有印染、首饰楼(一般称银匠楼或银匠铺)、小打炉、铜匠、铁匠、木匠、
竹匠、张罗、旋锭子、缚扫帚等。这些小手工业,对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性
很强,巳成为当时不可缺少的生产部门。纺织业有编席、编筐、编囤、编篓、
编粪箕、锅圈、锅帽、苇笆、罩滤、草帽、簸箕、筛子等,多为家庭副业,
专业较少。纺织业有土布、织绸、手帕、手巾、罗底、带子等,多为家庭副
业,除土布城内设有专行,商人大宗收购贩卖外,其余多为自产自销。
中华民国成立后, 菏泽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新型工业工厂开始产生。
1913年(民国2年),王鸿一等人创办“曹州善后局”(第一任局座办为宋尧
臣),招收长期工人百余人,主要进行木作和编织业生产。他们生产的发网
是菏泽重要的出口产品。
30年代,菏泽的工业有了进一步发展。裕菏火柴厂、南华电厂、毛同兴
手工卷烟厂相继集资创立,工厂有了相当规模,仅裕菏火柴厂即有男女工人
130人。
40年代初由于战争,菏泽的工业品,特别是日用工业消费品如烟酒等更
是贫乏,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菏泽的消费工业的发展,先后有大川酒店和
怡和、曙光、北大、新中、益丰、天丰、东鲁、慧丰、公盛、亚东、隆盛、
元太、恒太等卷烟厂先后建立。它们总计有资金2. 96128250亿元(法币),
折小米44. 3785万斤,有工人388人。至菏泽解放前夕,由于社会、经营等多
方面原因,菏泽市仅剩下10家小型私营卷烟厂和一些工业作坊。
建国后,人民政府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
的经济政策,帮助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克服困难,恢复生产。1949年10月,
马子杰、张树梓、刘传卿等人的恒大、信丰、北大、振大、怡和、曙光6家
烟厂和30余家烟摊在人民政府支持下台股集资创办了菏泽恒大火柴厂服份有
限公司(简称“恒大火柴厂”);其他烟厂生产也日趋活跃。政府对它们扩
大加工订货和产品收购,减轻了对它们的营业税的征收。私营工厂象雨后春
笋般出现,一些手工业者纷纷组织起来成立互助组、合作社,建立起工厂的
雏形。如制革互助组、制裘互助组、制鞋互助组、服装合作缝
纫部, 戏装和首饰艺人组织的美术社、 刻字社、针织合作社等,后来都由
“社”改建成了“厂”。至1954年10月公私合营前,菏泽已有私营工厂(社)
45家,年产值达252万元,1956年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
完成,私营工厂大部分公私合营,私股资金按资金的50%或40%定息,支付给
私方人员。从1956年起,定息为期7年,至1963年又延期3年,到1966年10月停
发。定息停发后,原公私合营企业转为国营企业,合作社企业成为城市集体
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即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