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酷 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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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 贤
毓贤(?~1901),满族,长白山人。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至1898年(光
绪二十四年)任曹州知府。因嗜杀有功,升兖州道,继升山东臬台、山东巡
抚。因他顶子下拖一条干豆角似的黄辫子,故人送绰号“毓小辫”。
毓小辫,在曹州任职四年,对群众采取大量逮捕,滥用酷刑,大批屠杀
的高压手段进行统治。他经常用的刑罚有打丈条、打板子、轧杠子、跑铁鍊
子、跪铁蒺藜、站铁鏊、气蛤蚂(令“罪犯”仰卧,用杠子砸肚子致人死命)。
但最令人发指的是“站木笼”。他在衙前设木笼12架,每架木笼内壁都布满
尖钉。 人吊在木笼内, 头卡在木笼外,稍一动弹即被铁钉刺得鲜血淋漓;
“犯人”脚下垫五、六块砖,让“犯人”似踏到似踏不到,每当快踩到时再
抽掉一块,直至把人“吊”死。几乎每天都有人死于站笼内。惯偷杨炮会偷
了包裹被官军追赶而扔到一家姓于的院内。结果姓于的被“站笼”站死,全
家均被杀。
毓贤,官愈大而酷愈甚。守一府则一府人伤;换一道则一道人亡;主一
省则一省人死。当时有人写诗讽毓贤道:“得失论肌髓,因之急事功;冤埋
城阙暗,血染顶珠红;处处鸺鶹语,山山虎豹风;杀民如杀贼,太守是元戎。”
陆建章
陆建章(生卒年不详),字朗斋,安徽人。1904年(光绪三十三年)任
曹州镇合兼旅长。陆嗜杀成性,他来曹州任职时,就带来两个杀人不眨眼的
刽子手:一名“梁一刀”(因其只一刀就可把人头砍掉,故名),一名是梁
的徒弟张大傻子。他二人杀人时不用他人在前扯绳,即可左右开弓地砍杀。
有一次“粱一刀”一口气砍杀25人,毫不手软。惨象令人目不忍睹。
陆的逼供刑具名目繁多,打藤条、挂杆子、烧更香、轧杠子等应有尽有。
许多无辜屈打成招,被无罪处死。当时南关外大王庙(今酒厂)西曾掘万人
坑,尸臭冲天,夜狗成群,无人敢经此地。
袁世凯称帝时,陆正任曹州镇守使。为讨好袁世凯,他强行买下赵楼村
南两棵有200年树龄的红牡丹,亲自到北京献给袁世凯。因此官升三级,可曹
州人民引以为自豪的“牡丹王”却不久即枯死。有人写诗记载此事:“窃国
大盗用小人,国遭大难花不存,花农心血二百载,毁于一旦痛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