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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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公布《婚姻法》,废除了旧的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男女
婚姻自由,受到法律保护。为贯彻新婚姻法,菏泽县成立了“宣传贯彻婚姻
法委员会”,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于是婚烟登记逐渐形成制度。仅1952
年到区登记结婚的就有1634对,登记离婚的254对,解除婚约达到婚姻自主的
408起(寡妇改嫁、童养媳解脱不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