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救 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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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从清顺治元年到1949年,其间就有水灾2010次、旱灾1725次,因而
生产救灾应是历代当政者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只有人民政府才能真心实意
地开展这项工作。
从清初至新中国建立,据有记载的水旱灾害达3000余次,但见诸文字的
救灾措施,却了了无几。
(1)“乾隆五十年春大旱,至6月始雨。岁大饥。知县王绩著请赈,设
粥厂于城隍庙,灾民就食者五六千人。次年五月始止。”
(2)“乾隆五十一年春,大疫,道途死者枕籍。知县王绩著捐资痊之。”
(3)“光绪三年冬,晋豫大饥,流民入境,日以千计。知府樊希棠捐
银一百两,知县凌寿柏捐银二百两,总兵王正起捐银二百两,曹属外州县捐
银共九百六十两。邑人也相继捐送银米柴薪等,共分置二粥厂。其尤贫者给
棉衣。阅四月乃止,计全活五千余人。”
(4) 1917年(民国6年)秋,大水。蒙发银捐二千元,会议修刘家长潭堤,
以工代赈。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生产救灾十分重视,历年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生产救灾的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
救济”,从而确保了人们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1950年8月,二、五、八区遭受雹灾和严重旱灾,除发动群众生产自救外,
菏泽县政府立即发放救济款3.2813万元、副业贷款4.871万元,解决粮种2万
余斤、救济粮13.4643万斤。1951年发生水灾,以十、十一、十二区最重。县
政府立即派去救灾干部225人,发放各种贷款10.65亿元,麦种18万斤。1952
年,各种虫害成灾,农作物受灾达29.6181万亩。县政府发放救济粮小米2万
斤,省拨救济款1.1亿元(旧人民币)、贷款7亿元(旧人民币)、拨救济粮
3.4万斤。1953年以水灾、冻灾为重。政府全年6次拨款21.45亿元(旧人民
币) , 救济单衣165件、 夹衣319件、棉布3960尺、被套450条、胶鞋513双。
1954年,秋季作物受水灾、蚜灾面积138. 9122万亩,县政府仅四季度发放救
济款5亿元(旧人民币)。
1957年的水灾为百年未有,积水面积达105万亩,受灾群众45万人,成灾
作物88.7万亩,占总耕地面枳的61%,倒房舍10万间,砸死51人,伤242人。
灾后政府紧急动员,派大批干部深入灾区,开展救灾工作。政府要求:“使
灾民吃上饭、种上地、不外逃,不使灾民流离失所,保证不冻、饿死一个人”。
干部群众统力合作,完成抢种26.7万亩,存放干菜13.7亿斤,国家发放救
济款96.8万元,副业贷款25万元,发放衣物等1.2333万件。
1963年秋连降暴雨,秋季作物成灾面积达10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4.7%。
受灾群众56.2万人, 占农业人口的87.8%, 水围村庄997个, 倒塌房屋5.
0669万间,砸死19人,淹死13人,死伤牲畜52头。灾后,县委、县政府组织干
部120名、由书记、县长亲自带队深入灾区,夜以继日,抢救灾民。逐户检查、
挖渠排水、共开挖排水沟7792条,半个月时间即排水81万亩。县发放口粮276
万斤救济灾民,同时号召每人积存干菜100斤。灾后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当年
共疏通大水沟34条, 新挖4条, 共储水300万立方米;新建桥涵83座,打机井
143眼、水车井339眼,整理旧井191眼;新增排灌机械50台,增水车62部,扩
大灌溉面积2.4万亩。
1973年是先旱后涝再旱。据5259个村庄统计,受灾面积57.19万亩,其中
绝产8. 25万亩,死伤牲畜47头,房屋倒塌3437间。省、地区对这次灾情都很
重视,立即拨给菏泽县救济款44万元。
1983年11月7日5时9分49秒, 菏泽与东明县交接处发生5.9级地震。全市
41个乡镇有36处不同程度遭到破坏, 受灾面积达1124半方公里。房屋倒塌2.
5494万间,死亡11人,重伤152人,轻伤2173人,砸死大牲畜145头。县委立即
组织抗震救灾指挥部,抽调150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奔赴灾区。国务院拨款640
万元, 菏泽地区拨给菏泽市木材3740立方、钢材770吨、煤碳1.4万吨、水泥
3700吨、化肥600吨、柴油200吨、共建新房2.2万间,修危房7.01万间,使
灾区群众吃、穿、住得到了保证,很快恢复了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