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医 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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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药
中药材经营:本市建国前没有官方医药管理机构。散设的药铺以中药居
多,皆系私人开设,多为医、药兼营(经商占大部)城内以济元堂的资本较
为雄厚,影响较大。
济元堂,原称回元堂(亦称胡元堂),清咸丰年间由祖籍章丘人靳万全
创建。1864年,在本市西大街路北(今市委东邻)购置房屋8间(其中门面4
间),经营中草药。靳本人坐堂行医,生意日渐兴隆。1894年靳万全之子靳
贤书将回元堂改为济元堂,并招聘雇员10余人,除修合多种膏、丹、丸、散
等中成药和川、广、云、贵的地道饮片外,又增设了中药批发业务。为扩大
经营,济元堂又先后在鄄城开设天庆元(靳贤书次子靳协臣任经理),在东
明开设恒元堂(靳洪书任经理),在定陶县陈集开设天合工(委任李明芳任
经理),在鄄城县临濮集开设回元堂(委任唐金鹏为经理),在本市安兴集
开设恒育堂(委阎昆言任经理),在金堤集开设广元堂(委丁继贤任经理),
在都司集开设恒生堂(委周事奎任经理),在城里铁货隅首开设止义堂(靳
贤书长子靳家谋掌管)等8处中药铺为济元堂分号。军此,济元堂的规模迅
速扩大,声誉大增,在本市中药业中享有很高威望。1929年,药房旧址远远
不能适应发展经营的需要,于是拆除旧房,改建为5间门面的双层楼房,并
从外地购进了一批新式家俱及店堂设备。济元堂修整一新,鸣炮重新开业。
1938年,日军铁蹄踏进菏泽,济元堂毁于战火。斩贤书三子靳爵臣愤而走天
津、 奔香港、赴北京、进济南,惨淡经营,至1942年,他在全国各地建立了
12处济元堂分号;挤元堂已发展到鼎盛时期。近一个世纪来,它为本市中药
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984年6月,济元堂在市第二人民医院重新恢复,老字号时隔30余年,又
获新生。76岁高龄的靳爵臣又重整旗鼓,为菏泽市中草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
贡献。
当时除济元堂外,还有合太公、广泰成、广源成、三义泰、止一堂、三
合堂等几家中药铺。
由于缺少专门医药管理机构,所以药物没有固定价格,经营者可任意定
价。当时有条谚语叫“黄金有价,药无价”。
建国后迅速改变了这一无政府状态。 1949年成立菏泽专署医药总社。
1955年9月,菏泽县卫生院中药部与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中药材经营管理处菏泽
批发站合并,接收了百货公司兼营成药和卫生部门的中药批发业务。11月对
私营医药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公私合营药店1处。1957年,中国药
材公司菏泽批发站编制《地产药材收购技术参考资料》,共收录了72种地产
药材的名称、别名、规格、采集时期、采集办法等,开始对地产药材的生产
进行技术指导。是年6月,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菏泽批发站移交地区卫生局
领导。1958年3月,将原中国医药公司山东省菏泽分公司和中国药材公司山东
省菏泽批发站以及菏泽县医药公司合并成立山东省菏泽中心药材公司。5月,
山东省卫生厅药政局(58)药物字第0138号通知:自即日起,中新药批发价和零
售价的界限一律按对象划分。即对经营单位、医疗单位按批发价供应;个人
消费,不论购置多少均按零售价供应。1959年11月,为实现“就地生产、就
地供应”的方针,县建立了药材培植基地107亩,引进了省内外稀贵药材60余
种,同时建立了蝎子山。
1961年3月,山东省卫生厅,对外贸易局联合下达1961年中药材出口计划,
由菏泽供应出口牡丹皮2吨。5月,确定芍药、丹皮、红花、生地、虫退为本
市特产,承担全省供应任务。12月,省卫生厅药政局转发中药材商品管理方
案,明确原中药材管理的一、二类65种中药材,全部列为国家定购的二类品
种;同时作为计划商品,由国务院委托卫生部统一管理。凡65种药材的生产、
收购、调拨、供应、出口价格等均由卫生部统一管理。
1979年1月,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换算改为10两为1斤,1钱等于5克的
新制。
1981年4月,对批准开业的个体医生购进药品一律按批发价售予。
中药材生产:建国前菏泽培植的药材品种很少,只有牡丹、芍药、木瓜
面积较为集中,其他主要靠野生资源。
建国后,中药材的生产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①1957年至1961年开始发动。
起初,因为群众没有种植习惯,药材部门本身也缺乏生产技术和指导,往往
造成歉收或减产,甚至有的引种药材有种无收。②1961年至1968年,药材生
产逐步为群众所熟悉、掌握,生产上升,面积扩大,品种增加。生地、白芍、
玄参、 丹皮、 白芷等, 不但解决了当地需要,还能支援外地。③1968年至
1973年,药材生产脱离计划,造成白芍、丹皮畸形发展。结果,1973年4月12
日发生群众闹事的“白芍事件”(见1973年大事记),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
④1975年至1985年,加强了计划管理,克服了生产中大上大下的不稳定局面,
基本上按计划生产和收购。1980年始,由于社会需要量下降,中药材生产处
于低潮。
中药材资源与收购:建国前由私营药店按他们的需要收购少量地产药材,
个别批发商和行商也收购一部分。他们主要是运往外地,以货换货,群众卖
药非常困难。建国后,国营企业把中药材的收购工作作为一项正常的业务活
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层层建立了收购组织,固定专职收购
人员,以方便群众交售。30多年来,共投放中药材收购款9153.8万元。
1975年本市进行了第一次药源普查,共发现药材品种123个。其中家种药
材有紫苏、苏子、苏叶、荆芥、白芍、木瓜、白芷、半夏等21种;野生药材
有藕节、地黄根、兔丝子、桑椹子、急性子、甜瓜子、车前子、地骨皮、土
元、鸡内金、蜂房、蝉蜕、蛇蜕、狗鞭、蜂蜜等102种。
中药材的出口品种有丹皮、白芍、山药、草决明、槐米5种。外调品种
有丹皮、白芍、山药、草决明、槐米、生地、附片、菊花、香附、芡实米、
花粉、白芷、玄参、荆芥、怀牛夕、紫花、红花、丹参、蝉蜕等18种。
二、西药
西药的输入:西药是从公元1898年随着西方教会的传入而输入到菏泽的。
1902年,菏泽天主教医院在菏泽城内建立,全是用西药治疗,特别是妇产科
诊治效果比较明显。由于旧法接生不卫生,因此,妇女、婴儿死亡率特别高
.而采用西医的科学接生法,婴儿成活率大大提高。这是采用西医西药技术
诊疗的一个良好开端。
随着时间的推移,西药逐渐为人们所接受。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
菏泽市第一家西药房——华西药房开业。由于它的影响,广仁、普渡等药房
也相继开业。西药业很快在菏泽占有了市场。
西药的经营:菏泽自1902年天主教医院、诊所兴起之后,促进了菏泽西
药业的发展。当时常用西药品种少而质量低,只有碘酊、盐水、凡士林油、
颠茄合剂、阿斯匹林以及磺胺等类。1905年华西药房开业后,经营品种已逐
渐增多,年经销额达万余元(折合现在人民币)。至1936年,西药有了较大
发展,在品种上针、酊、粉片基本已齐全。1948年仅菏泽城内即有广仁、普
渡、中西、大华等11家西药房开业,从业人员30余人。可是建国前菏泽西药
价格昂贵,紧缺药品随意涨价,有的一物多价,甚至数倍要价。在中药界流
传的“黄金有价药无价”的情况,在西药界同样存在。各药房之间明争暗斗,
相互排挤。有的小本药房因资金短缺,无力参与竞争,只好以勤进快销维持
经营。
建国初期,政府对私营西药业实行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
劳资两利”的政策,私营西药业的经营日趋活跃。1955年进行了对私营资本
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私营西药业也在政府统一安排下,资金统一上缴,计算
股息,人员统一分配。菏泽西药业16人全部为菏泽医药支公司所接收。
建国后,西药由医药总社统一经营,西药业得以迅速发展。1952年经营
西药231个品种,1954年550个,至1985年已达1375个,比1952年增长了6.2倍。
西药的生产:菏泽的医药工业起步晚,基础差,1971年前基本上是一片
空白。1971年5月,全民所有制的菏泽制药厂建立,改变了菏泽的西药全由外
地购进的历史。这个厂现在可生产原料药二种:硫酸庆大霉素、丙谷胺;小
针剂四种: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安痛定注射液、苯甲醇、灭菌注射用水;
大针剂四种: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复方氯
化钠注射液;片剂一种:丙谷胺;酊水剂三种:甲紫溶液、汞臭红溶液、复
方龙胆酊;其他剂型三种:解热止痛散、蓖麻油、芳香蓖麻油;还有中成药
44种。
目前菏泽市不仅有专门制药厂,自1984年开始规模较大的医院也都经批
准有了自己的正规制剂室,生产大输液、甘露醇、苏打液、普鲁卡因、氯化
钾、庆大霉索等15个西药品种和20余种中成药。各医院库存西药也比较丰富,
如市第一人民医院1985年库存西药即有抗菌素类药品40种、抗寄生虫类6种、
作用于中枢神经类44种、麻醉类8种、作用于植物神经类8种、作用于循环系
统类32种、呼吸系统类14种、消化系统类41种、作用于泌尿系统类10种、作
用于生殖系统类7种、血液系统类24种、抗变态反映类5种、激素类19种、维
生素类10种、其他药物39种,合计300余种。
三、药政药检
60年代以来提倡“三土四制”、“土法上马”、“大办中草药”,县、
社两级建药厂23处,“赤脚医生”办药厂16处,生产大青叶、黄连素、柴胡、
一见喜等针剂90种,膏、丹、丸、散、片剂、粉剂等50多种,庆大、卡那注
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等20多种。药品质量低劣,生产管理混乱,一些不
法分子也乘机办药厂,游医药贩更是不计其数,于是县政府决定于1978年11
月建立县药品检验所, 开展了部分理化项目和热源检查。1980年举办了首届
46人的全县药剂人员训练班。
1981年对全县制剂室进行了检查验收,取缔了一大批“无菌制剂室”,
只保留了县医院和杜庄卫生院2处。
在搞好药品检验的同时,也抓了药政工作的管理。大部分医院建立了药
政管理小组,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并对麻醉药品,毒、
限、剧药品加强了管理,严格了制度,实行了“五专”(专人、专帐、专柜、
专处方、专销),杜绝了滥用麻醉药品的现象。
1984年6月《药品管理法》颁布,本市立即会同公安、工商部门深入街道、
农村,取缔了来自西藏、云南、贵州、河南、定陶、东明、曹县、巨野、鄄
城及本市倒卖伪药的60多起,没收假膏药1000余贴,伪黑虎丸600多包,各种
假药粉、药丸30多个品种计20余斤,假大茴香30多斤,各种招牌40多面,伪
造介绍信、证件50余件,对整顿本市医药市场,打击游医药贩,保证人民用
药安全有效,取得积极成果。
1985年本市组织人员对335处乡镇医院、大队卫生室、个体诊所、市直工
矿企业卫生室、药品经营单位进行大规模检查,共查出各乡镇医院淘汰药品
34种1868瓶(合),价值1624.60元,劣质西药75种2043瓶(合),价值3119
.44元;查出工矿卫生室伪劣中西药107种2472瓶(合),价值6035.00元;
查出乡村卫生室伪劣中西药45种6423瓶(合),价值10813.40元;查出个体
卫生所伪劣西药130种901瓶(合) , 假中药材11种65斤,自制药品53种83瓶
(合),共价3416.58元。对这些药品均当场销毁,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必
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