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计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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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中国由于每个朝代的度量衡制度并不完全一致;鸦片战争后,外国的
度量衡器又开始在我国使用,如英尺、英磅、日尺等,更增加我国度量衡器
的杂乱。后来北洋政府、国民政府也曾做了统一度量衡器的工作,但未见成
效。这种度量衡具的混乱局面一直延续到建国后的1957年。
1957年9月,菏泽专区专员公署为了结束历史上遗留的度量衡混乱局面,
向各县发出“关于制发计量器具检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划一全区
度量衡。此项工作首先在菏泽县展开。菏泽县按工作性质分成六个系统:工
业、粮食、商业、卫生、手工业、服务。在普查的基础上逐个行业划一度量
衡工作,对市场交易所用的衡具,采取边宣传边划一的办法。1957年底,菏
泽县六大系统的度量衡划一工作基本完成。 共检查工商户190个.度量衡器
507件,合格的241件,不合格的266件,对不合格的度量衡器全部予以修换或
没收。196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的命令》,推行十两
秤,即改原来16两一斤为十两一斤,县建立了“十两秤推行委员会”。是年
内基本实现了十两制。全区共收改木杆秤10853支、量提15320个。1984年,在
全市积极贯彻执行法定计量单位。《计量法》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非国
家法定单位应当废除。菏泽市各系统逐步采用了法定计量单位,如计量粮食、
油料、棉花等,过去以万斤、万担为计量单位,现在改为公斤、吨为计量单
位,对现用的各种衡器、压力表、血压计、量提进行了改制,逐步废除了非
法定计量单位。
市标准计量所对计量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全市的衡器制修是由经考核
批准的10个修制工修制。另外还通过考核批准38人为木杆秤制修专业人员。
对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监督,对31个集市、2000多个商
店、门市、摊点,进行了1万多次检查,处理违法案件和行为200余次,按规
定罚款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