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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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菏泽县始有专门科技机构,8月设立菏泽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
任由县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1名。1962年机构调整时,该委
员会撤销。1964年6月机构恢复。“文革”开始后,科委曾改名为科技领导小
组、科技办公室,有工作人员6名。1977年10月4日,科技办公室撤销,重新
设立菏泽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在编人员由6名增加到11名,设专职主任1名,
副主任2名。1985年菏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编人员增加到13名,下设工业科,
农业科、办公室。
1973年,菏泽县建立沼气办公室,负责推广沼气的制造方法、沼气的应
用和管理。该办公室设在科委,由科委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在编人员7
名。由于归口管理后交农业局管理。
1974年建立了地震办公室,编制4人,分别由科委副主任和教育局副局长
兼任。地震办公室主要负责地震的测报、防震工作,并在各乡、镇、学校建
立了相应的测报点。这些测报点定期与地震办公室联系。1979年,地震办公
室撤销,地震工作交科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