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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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教育经费主要靠学生、学田、官吏赠捐和国库拨款。当时仅重华
书院就有学出936亩, 每年收租400串。18 82年(光绪八年)知府樊希棠捐银
300两,曹州府所辖11县令捐银500两,各县绅民捐钱2300串,其他捐钱1700串;
菏泽知县凌寿柏自愿捐1000两资助该书院。当时国库拨款较少,只供教授、
训导的薪俸。
1932年统计,菏泽市有县立中小学246处,全年教育经费总收入为8.0426
万元。其来源:地丁附捐7.5672万元、学田租金958元、基金利息1426元、契
纸附捐300元,其他2070无;其支出:教育行政费6%,初等教育费74%,中等
教育费4%,职业教育费2%,社会教育费2%,贷费1%,预备费2%,资助私立
中小学4%,其他5%。
抗日和解放战争期间,共产党所办学校教育经费多数从地方公粮支付,
学生免费上学,甚至领取助学金,国民党和日伪统治区的学校经费,按地亩
征费。
建国后,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库、集资、勤工俭学、学杂费等。其支
出包括教师工资、教职工福利、离退休人员费、助学金、公务费、设备购置
费、修缮费、业务费等。
集资是教育经费的来源之一。1975年首先在城里开始,至1984年,驻城
各工厂、企业、铁路、邮电、交通等单位共集资43万元,部分解决了城市学
校经费紧张的局面。菏泽城乡大兴集资办学始于1980年,到1986年底,仅群
众集资就达2110万元,岳程庄乡农民(专业户)李传亮一人就向教育捐款5万
元。
勤工俭学也解决了部分教育经费之不足。五六十年代,各类学校特别是
中学,大搞种菜、种粮、饲养牲畜家禽,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文革”
间勤工俭学流于形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勤工俭学又兴旺起来,多数
学校以校办工厂出现,另有农场、商店。1985年全市勤工俭学收入达87.82
万元,仅菏泽二中灵芝厂就获纯利9万元。
学杂费是建国后教育经费的来源之一。五六十年代学杂费数量较小,小
学生每学期不过1元,初中生不过2元,只有高中生每学期2.5元。1984年后,
由于城乡学生数量猛增,多数学校所收学杂费都突破了上级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