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组织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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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11月中共党员李呜亭等在王浩屯一带组
成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 ),李呜亭任王浩屯区队长。1938年
10月中旬,于子元、刘齐滨、张耀汉通过统战关系,争取了开明绅士杨履谦
先生,然后在菏泽西南许寺村建立了王浩屯抗日自卫队(民兵)。杨履谦任
大队长,张耀汉任大队副。开始仅几个人,后发展到300余人,之后又加入冀
鲁豫支队。1940年1月,中共菏泽(西北)县委何建之、杨培要等,领导群众
在菏泽西北圈头村白手夺枪5支,又在解元集等村夺枪8支,菏泽西北自此有
了民兵武装。1941年后,随着南华、临泽、菏泽、郓巨等抗日县政府的建立,
各区、村的民兵连(排、班)普遍建立起来。当时群众习惯上称之为“枪班”。
菏泽县1943年开始成立模范班,各村都有。仅曹楼一个村就有枪13支。
日军投降后,民兵发展到1000余人。1945年10月解放菏泽城时,协助挖地道、
攻城,并有力阻止了向西南逃窜之敌。
1944年建立临泽县后,民兵组织开始发展。解放战争开始时已有民兵600
人。
1944年春南华县开始建立民兵组织, 至1945年全县民兵共有枪400余支。
1947年,当敌人疯狂扫荡时,民兵80余人组成“复仇队”,坚持地区斗争,
有力打击了地主还乡团的气焰。
1948年10月菏泽全境解放后,对原菏泽、南华、临泽各县坚持游击战争
的民兵组织进行了整顿。在68个行政村中建立了武装部(设武装委员1人,领
导民兵自卫队) , 297个自然村建立了民兵中队26个、 分队51个,总计民兵
2096人,配备机枪19挺、步枪1351支、子弹1.5565万发。
1952年11月,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兵组织暂行条例》的规定,全县实
行了普遍民兵制: 凡年龄在18~40岁的男性公民均参加了民兵组织,同时将
18~25岁的青年编为基干民兵。全县民兵发展到5万余人。1953年,全县各区
都建立了基干民兵连或排,并有计划地在全县各区驻地附近集中30~50支枪
的武装拳头(精干民兵)。当时全县共14个区,民兵达5.5118万人,基干民
兵3222人,中队干部217人,步马枪1385支,各种子弹9657发,手榴弹21牧。
1956年春,民兵实行了预备役制度。菏泽县第一类预备役1344名,第一
二类预备役2763名,基干民兵2. 4239玎人,普通民兵5.1939万人。共有民兵
中队长265人,分队长2177人。
1958年,毛泽东主席提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根据中央和省兵役局
的指示,4月份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整顿。将预备役和民兵合二为一,在
各乡、社建立了民兵中队243个,基干分队610个、普通分队681个,共有民兵5.
2205万名。其中基干民兵2. 3323万名。是年底,全县城市、机关、工厂、学
校普遍建立和发展了民兵组织。全县共编12个师、142个团、367个营、1074个
连、 4793个排、 1.6333万个班,共有民兵17.6277万人。其中普通民兵1 0.
3320万人(妇女6.9292万人)、基干民兵7.2957万人(妇女3.5 816万人)。
全县又编预备兵团9个,共4.1393万人。
1965年, 对民兵组织进行了整顿和复建。整顿和复建后,全县共有民兵
18. 6845万人,组建了1个师、16个团、118个营和武装基干民兵连6个、独市
武装基干排74个、武装独立班110个。县民兵师长、政委分别由县长、县委第
一书记担任,县武装部长为第一副师长兼参谋长。
1979年,为适应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民兵组织又进行了调整。全县民
兵总数为23.6542力人, 另有战争初期兵员参战对象1400人 (其中退伍军人
374人) , 共建1个团4个营。1984年取消兵员动员对象,全县民兵总数为8.
8509万人,共组建1个团39个营134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