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抽 丁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菏泽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1/article/26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1/article/26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民国期间,国民党曾实行过征兵制,开始按地亩摊派,每100亩地抽一个 兵员,年龄规定在18~40岁。富户人家不愿应征者,即出钱或出粮让贫苦农 民来代替,即所谓“卖兵”。有的兵痞到部队即设法逃跑,回来再“卖兵”, 往往一年卖二三次兵。 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由于长期兵员消耗,不得不强迫抽丁。菏泽县是 二抽一(弟兄2人必须有一个去当兵)、四抽二(弟兄4个必须有2个当兵)。 有人不愿当兵,即被绳捆索绑压到菏泽“师管区”(负责新兵训练的部门)。 这些人一有战斗就纷纷逃跑。后来国民党军队见男子就抓去强迫当兵,被称 为“抓壮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