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 经济审判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菏泽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1/article/25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1/article/25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于1981年5月建立经济审判庭,配备 干部4人。 经济审判主要受理生产、流通、运输、交换等经济领域中的纠纷案件。 建庭后,从1981年5月至1985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2636起, 其中合同纠纷占42.8%,其他占57.2%,总诉讼标的额为284万元。 自1985年元月以来,抽调了院机关、庭室的骨干10多名,多次组成巡回 法庭,走出机关,深入乡镇、企业、巡回办案,送法上门,积极开展经济审 判工作,使一些长期未能处理的经济纠纷案运用法律手段得到合理的解决。 8~12月份,就处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2533起,维护了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 保护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