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打击刑事犯罪 资料库:牡丹区情资料库 章节:菏泽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1/article/24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1/section/1/article/24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初期,菏泽市集中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至1959年8月底逮捕各种刑
事犯罪分子2497人, 其中凶杀犯63人、 放火33人、破坏电线犯21人、偷盗犯
1257人、流氓强奸犯271人、制造贩运毒品犯338人、赌头赌棍93人、其他429
人。1983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菏泽市开展了“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
犯罪”的活动。不到一个月就摧毁刑事犯罪集团39个,抓获犯罪分子217名,
破获重大积案96起、一般刑事积案1490起,缴获手枪1支、子弹4发、凶器9件、
赃款和赃物折价共12.3万元。犯罪分子受到震慑,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