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1955年12月成立了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菏泽县委员会并设常务委员会。其日常工作由驻会常务
委员主持。下设科技、农林、工商、财贸、文教体育、医疗卫生、群团法制、
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组和学习委员会,学习委员舍下设工商、医务2十分
会7个直属学习组(宗教2个、民族1个、城镇街道4个)。1963年10月撤销了学
习分会,建立72个学习组。1966年7月至1980年,政协工作中断。
1980年底恢复县政协,办事机构逐渐加强,相继增设了办公室、联络科、
调研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