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参议会和议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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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清政府为缓和反清情绪。推行地方自治。山东各地相继建立
了议会制度。菏泽县首先以南华乡为重点先后建立了各乡临时议会组织。县
则建立了临时参议会和议事会。参议会由9人组成,知县刘东候为当然议长,
郭云露、阎汝霖、李堂等为参议员,由山东巡抚加委,议事会由李建寅任议
长,李玉生为副议长,魏常曾为庶务。苏均坡为文牍,议员30余人,均由各
乡选送。不久县的临时议会组织撤销,成立了正式的参议会和议事会,议事
会由侯次公任正议长。 韩奎五为副议长, 苏均坡为秘书, 魏常曾为庶务,
1915年(民国4年)袁世凯称帝,议事会、参议会取消。
1946年(民国35年)10月,国民党县政府筹备成立菏泽县临时参议会。
因议长未及时到职, 延至1947年(民国36年)元月方召开成立会。参议员共
21人(候补议员10人),设正副议长各1人、常务委员3人、秘书1人、干事3
人、书记1人。议员的产生没经选举,是由县长指定,呈请省政府批准加委
的。议长郭俊卿、副议长刘卓三(未到职),1948年菏泽解放,参议会撤销。
参议会存在期间共开会四次,除向县政府送交案件外,群众所提的议案,
有的议而未决,有的决而未行,机构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