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集镇和村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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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口密度大,村庄稠。建国前,菏泽境内集市散布广泛。建国初期,区公所、乡公所驻地,自然形成了商品集散的贸易场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发展,交流扩大,集镇日趋活跃,各乡镇驻地均拓宽了街路,修建了沥青路面,兴建了公用设施。至1985年底,32处乡镇驻地的工业、副业、商业供销、学校、医院、群众生活等功能区分基本形成。
建国前,农民住房多为低矮的土木结构。墙根一是由土掺麦秸和泥而垛,二是打几层砖基,上用土坯垒成墙体;屋顶多采用木质梁檩、高粱杆造成等腰三角形屋架,有的用土和麦秸泥泥顶,有的则用青色小瓦铺顶;木棂小窗,黑色小门,房屋阴暗潮湿,寿命短。富户住宅,墙体一般是平砖基(即窗台以下为砖体)、包皮墙(即墙体里面是土坯外面包砖)或砖墙;屋顶建料多用木质梁檩、椽子、苇箔或八砖、青色小瓦等;屋脊则有大脊和透花脊两种
,上站“鸟兽”或插顺风旗等加以装饰。
60年代住宅建筑开始注重坚固耐用、增加透光强度,改用红砖大瓦。墙体多为砖体,厚度一般为24厘米。房顶为木质结构,木质大窗,传统造型。70年代,墙体多为砖体.以石灰、细沙掺和为粘结剂,墙体外砖缝多用水泥沙浆抹缝,墙基多用水泥沙浆围裙,窗户多改为两开玻璃窗。80年代,墙体多为砖体,亦青石铺基的,门头,亮窗及窗口则用钢筋混凝土加固,屋顶改用木板、竹条、油毡铺顶。建筑开始讲究外表装饰,向阳墙面有的上色涂料,有
的瓷砖贴面。
农村院落建筑布局。本市农村院落多为前辈遗留,住宅朝阳。北屋亦称正房或堂屋;东、西屋亦称厢房或配房。根据堂屋与配房的组合方式有下列几种类型:“一”字型,只有正房2~5间,呈“一”字型排列;“﹁”字型,有正房2~5间,东侧配房2~3间,连建门楼;“「”字型,正房2~5间,西侧建有配房连建门楼;“┏┐”字型,正房3间,东西两侧各建有配房2~3间,其中一侧连建门楼或南墙中间建门楼,俗称“三合院”;“口”字型,正房
3间,两侧及正房对面各建厢房3间,其中一侧连建门楼,俗称“四合院”。
建国初至60年代,私人住宅多为3、4间正房,2~3间配房,独门院。70年代起,住宅布局口趋多样化,一般正房四间,明间做客房,稍间做卧室;配房一侧为大门,俗称过道,配房作厨房或作贮藏室之用。院内建有影壁墙,上绘山水花卉或迎客松;柴堆场、积肥坑、鸡兔舍、猪羊圈、手压井等布局井井有条。
住房建设。建国前,农村中除一些富户外,大多数农民住房都比较狭窄,拥挤。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村住房面积逐年增多,据1978年至1982年5年间统计,菏泽农村新建住房4. 1519万栋、12.4557万间,建设面积达205. 5191万平打米,每人平均占2.4平方米。1985年,菏泽市农村住房有33.8052万栋、131. 4157万间,建筑面积216.8395万平方米,每人平均占25.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