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储 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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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菏泽各银号、钱庄办理储蓄业务。1931年菏泽从事金融业者
达128家,各银号间争相开展储蓄业务,集聚资金,贷给工、商资本家,从中
获取厚利。建国后,菏泽从1950年开始兴办人民储蓄事业。为了稳定市场,
保障储户存款价值不受物价涨落影响,开办了“折实储蓄”,即以1市斤粮
食(以小米为主)、1市尺布、1市斤煤、1市斤食油、1市斤肉为参照物,取
款时以存款原来的价值对照参照物,按存款到期后应有的价值兑付,利息按
存款上浮的比例兑付;如果物价下跌,仍保留原数额。1958午到1961年期间,
因受“左”的错误影响,储蓄受到了巨大影响。“文化大革命”时期,冻结
了所谓“走资派”的存款80余万元,并开展“无息储蓄”,极大地挫伤了群
众的存款积极性,储蓄存额徘徊不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储蓄事业迅
猛发展,1985年,存款余额达6154万元。
储蓄种类 1950年开办“折实储蓄”。1952年后,人民币威信日增,改
“折实储蓄”为“货币储蓄”。1951年8月储蓄种类扩展为活期储蓄、定期额
储蓄、有奖定期储蓄4种。1955年又增加了华侨储蓄,分为整存整取和存本取
息2种。1965年取消了存本取息和整存零取2种储蓄种类。
1957年至1959年银行内自办了零存整取照花有奖储蓄,为家庭住在农村
的干部、职工年终交缺粮款提供了方便。
1959年,菏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互助储蓄金会”,将平时
节约的部分资金储蓄起来,遇到困难需用时,由“互助储蓄金会”供款,发
扬了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精神。
储蓄网点及储蓄队伍 1950午首先建中山大街储蓄所,办理储蓄人员4名。
1957年增设北关储蓄所、西当典后街储蓄所,办理储蓄人员增加到9人。在发
展储蓄所的同时,并建立了储蓄代办所。最早建立储蓄代办所的单位有菏泽
军分区、菏泽一中、汽运公司、县农业局等。到1985年全市建有储蓄所9个,
办理储蓄人员78名,存款余额6154万元;储蓄代办所86个,代办人员176人,
代办余额8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