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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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庄 当铺 清光绪年间开设的钱庄有乾茂元、恒太长、福隆茂等。它
们发放制钱和纹银,后发放钱票。1914年又有济生、济源永、庆东等钱庄开
业。1918年前后钱庄业发展迅速,仅城内就有128家。这些钱庄均于1929年前
后倒闭。它们的主要业务是施放高利贷。长期贷款者10个月为期,利息2~5
分;短期贷款者1个月为期,利息5~10分;l至3天为期者,利息10~15分。光
绪年间最大的当典是城内的“东当典”和“西当典”。东当典号“吉隆典”,
附设钱号“吉泰”。东家为东明县牛姓,雇用的师爷为清举人杨百朋,专事
交结官府,联络士绅。他们出的钱票不仅流通本县城乡,也流通到邻县。西
当典号“义成典”,附设钱号“义成亨”。东家为山西人温姓。这两个当典
主要业务是物资抵押(多为衣物)、施放高利贷。即以实物约计压低7成作
价,2分起息。每24个月为一期,到期不纳利又不回当者则为“死”当,当典
有权变卖。当时的贫苦人无力回当者不计其数。此项经营,在当时农村经济
逐步破产的情况下相当活跃。
银行 1933年实验县时期曾建“金融流通处”,主要办理农业、合作贷
款等。1938年停业。1945年11月,中共鲁西银行随部队进驻菏泽城内。1946年
冀鲁豫区行菏泽分行(后改为中国人民银行菏泽支行)、瑞华银行先后在菏
泽建立。1948年冀鲁豫银行临泽分行在菏泽建立。1949年冀鲁豫区行菏泽办
事处成立,将菏泽县支行并入,直属河南省银行领导。1951年该办事处改称
菏泽县中心支行。 1952年7月中国交通银行平原省支行在菏泽设立办事处。
195 5年2月中国人民农业银行菏泽支行建立,在农村办理农、林、牧、副、
渔、工、商业务,并监督支付财政部门的农业拨款、商业部门的预购定金和
其他支农资金,办理农村企事业单位各项存款、贷款、农村储蓄、专业户、
农民存款与单位之间的转账结算,领导农村信用社,代理中国人民银行委托
业务。1976年2月成立中国人民建筑银行菏泽办事处,1978年12月改称中国人
民建筑银行菏泽县支行,主要办理菏泽驻城单位的基本建设拨款。1950年成
立菏泽县保险公司,1959年撤销,1980年重新恢复保险业务。1984年6月,菏
泽市保险公司与菏泽地区中心支公司合并,改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菏泽地区
中心支公司营业部。1985年又与菏泽地区中心支公司分署办公,主要办理国
营企业、集体企业的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交通运输工具保险、农村保
险和个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业务。
农村信用合作社 1952年菏泽试办农村信用合作社,19 53年在全县展开。
当年全县有信用社16处,社员5479人。至1985年,信用社发展到24处,信用分
社13处,干部职工271人。拥有股金31.62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