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b&A=8&rec=93&run=13

畜牧局领导成员
局 长:赵常余
副 局 长:张本堂* 徐怀玉 马从兴
纪检组长:刘正兴*
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孙士勇*

【机构设置】2009年,畜牧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动物检疫所、
兽药饲料监察所、兽医站7个股级科室、站、所,辖1个副科级单位: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年底,
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04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9人,中级技术职称的25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
88人,高中(中专)学历的16人。

【概述】2009年,区畜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全区畜牧业健康发展,结合迎接
全国淮河流域环境保护检查验收工作,大力推广环保养殖,进一步规范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全区畜
牧业得到更加合理化科学发展。全年生猪存栏14.8万头,出栏28万头;羊存栏1.8万头,出栏1.5万头;
家禽存栏395万只,出栏646万只;奶牛存栏5400头;肉蛋奶总产量5.9万吨;全区畜牧业产值达到7.1
亿元。

【动物疫病防控】围绕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疫病防控网络。以春秋两季集中防疫为重点,
针对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高致性禽流感等重大疫病,严格督查、督促防疫,确保无重
大疫情发生。共注射禽流感疫苗235.83万ml。口蹄疫疫苗54.14万ml,猪瘟疫苗17.94万头份,猪高致
病性蓝耳病疫苗35.86万ml,狂犬疫苗5.3万头份,A型口蹄疫疫苗2.88万ml。全面完成各种重大动物
疫病防控工作,动物疫病免疫率达到100%。

【动物卫生监督检疫】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对全区动物卫生检疫员进行了2次集中培训和业务考试。依法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重点打
击违法销售、屠宰、加工、运输、储存病死畜禽行为,立案查处12起经营病死畜禽案件,无害化处理
病死畜禽肉3600余公斤。强化经营市场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畜禽产品进货台帐,悬挂消费者警示牌,
凭有效畜禽检疫证明进行销售,严防病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进入流通环节,每个交
易场所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并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巡查制度。做好进京入沪入杭签证管理工
作,对我区10家入沪企业、5家进京企业、8家入杭企业不定时进行巡查,按照程序进行现场审查,维
护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

【科技推广】强化科技培训等措施,促进全区畜牧业稳定发展。先后派出6名技术骨干到基层养
殖场学习锻炼,实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在奶牛、生猪、家禽等各领域培养出自己的专家。全年有
3人获得市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全区劳动模范、全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申报实施省、市、
区科技项目10余项,通过项目带动,年均培训各类技术人员及从业人员3000余人次。其中获得省级科
技奖2项、 市级科技奖3项、 区级科技奖12项。实施市级项目《优质安全生鲜乳生产技术》,对全区
100余户奶牛饲养者进行培训,提高奶牛饲养管理水平,增加农民养殖效益。

【环保养殖】结合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在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规模适度、相对集中、人畜分居、规范管理、综合利用”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基础上,加快推行环
保养殖。区政府下发临兰政【2009】36号文件,出台扶持政策,明确规定环保养殖补助办法,规定对
在禁养区范围外,符合城建规划,且养殖条件符合畜牧法有关规定,存养生猪100头以上或肉鸭养殖
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养殖户,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实施生态环保养殖技术的改、扩、新建养殖场,
按猪舍内实有发酵床面积每平方米给予20元的资金补助,鸭舍内实有发酵床面积每平方米给予15元资
金补助。同时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推广环保养殖技术,解决发展中的技术难题,根据养殖情况建立全
区的养殖档案。年底全区发展环保养鸭219户,环保养猪56户,环保养殖面积达18万余平方米,政府
扶持补助资金200多万元,推动了全区畜牧业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畜牧业发展
的新亮点。

【兽药GSP认证】国家对兽药经营单位施行兽药标准化规范经营(GSP),要求2010年底以前兽
药经营企业全部达到GSP标准,这项工作要求标准高、工作量大、验收严格。兰山区作为全市GSP达
标试点县(区),认真做好对试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督促改进硬件设施建设,帮助建立各项规章制
度,使经营企业从兽药的购进、运输、储存及销售全过程都按章操作,并有记录可查,保证畜产品卫
生安全。年底前所试点的3家兽药经营企业顺利通过省GSP检查验收。同时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经
营监管,对全区125家兽药经营企业、30多家饲料生产及销售企业进行常年稽查,查处一批假劣产品,
取缔无证经营企业1家,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家,有力保障了全区畜牧业健康发展。

【迎淮治污】2009年临沂市迎接全国淮河流域治理水污染检查工作,畜牧局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对全区所有镇街进行划片分工,实行党组成员包镇、街制度,会同环保局下发《兰山区畜
禽养殖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转发《临沂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制订《兰山区畜牧局2009
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协助各镇、街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综合治理,对各畜禽
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督,对全区养殖小区、养殖场进行统一综合整治。将河道200米范围内化
为禁养区,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全部进行拆除,共计拆除养殖户68户,腾空24户,要求全区所有养殖
场必须实行“三分离”(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净道与污道分离)、“两配套”(配套沼气池、配套
无害化处理设施),“一结合”(种养结合),严防畜禽粪便污水等污染物不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
河中,确保对畜禽粪便污染的有效控制,这种做法被省畜牧信息作了典型交流。

【污染源普查】完成全国畜牧业污染源普查数据整理上报工作,实现调查畜禽养殖量确实、测算
污染物排放量准确、了解畜禽粪污治理情况切实、掌握畜禽污染程度真实的目标,掌握了全区畜禽养
殖特别是规模养殖量、畜种和地区分布,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
施运行情况、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为实现全区畜牧业污染物减量排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奠
定基础。 区畜牧局被评为“市级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 ,有2人分别被评为“省级先进工作者”和
“市级先进个人”。

撰稿:周达然

审稿:刘相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