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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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领导成员
局 长:庄海萍(女)
副 局 长:管桂松* 王建瑞 王军强 刘玉田
纪检组长:郭 伟
工会主任:李学梅(女)*
物价检查所所长:张亮

【机构设置】2009年,区物价局下设办公室、收费管理科、价格认证中心、价格信息中心4个职
能科室,辖1个副科级单位:物价检查所。年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54人,在职32人。

【概述】2009年,区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保增长、保民生、
保稳定、调结构”和全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价格“调控、管理、监督、服务”职能,不断
提高价格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全区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收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从2009年1月份开始,对兰山区域内行政事业性收
费项目进行全面核实,对涉及的19个单位及时进行了“收费许可证”变更,共降低收费标准6个,取
消收费项目60个, 取消“收费许可证” 6个。把兰山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整理成册,方便管理。

“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根据《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
年审办法》要求,成立由物价局、财政局有关领导组成的年审领导小组,采用调帐方式,从4月12日
开始对全区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审验。共审验收费单位38个,审验“收费许可证”87个,
审验收费总额3.99亿元,审验率达98%以上。

培训班收费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办班单位的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培训班一律
退回不批;对符合文件要求,材料齐全,成本合理的办班申请,经过审核,给予批准,全年批准行政
事业性培训班收费8起。

【价格监督检查】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按照省、市物价局的要求,对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
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有无短斤缺两,百货商场有无不履行价格承诺,超
市有无低标高结算等情况。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巡查单位立即整改,并定期进行回访。

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市物价局工作部署,从3月份起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
查工作,内容涉及农民建房收费、农民工收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农用机动车收费和村委会组织
收费。此次共检查单位11个,查处违规收费案件2起,查出违价金额10.70万元,收缴入库5300元。

跟踪检查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根据省市物价局要求,对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公布取消和停止征
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跟踪检查,共检查单位14个,涉及到收费项目
62项。

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从9月份开始,
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重点是政府定价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药品加价率政策执
行情况、医改试点单位医药价格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医疗服务收费等内容。共检查医疗机构单位12个,
查处违法案件12起,依法收缴入库10万余元。

受理和查处价格举报。全年共参与“行风热线”节目11期,主要领导上线率达到100%,共接听
“行风热线”64个。对群众咨询投诉的问题能现场解答的现场答复,需要调查落实的,安排专人进行
调查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区纠风办备案和向当事人反馈。全年共查处兰山区“行风热线”案件
32起,查处市局交办的“行风热线”案件24起。

畅通“12358”价格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提供咨询、投诉、处理“一条龙”服务。
全年共接听“12358”价格举报案件47起,现场答复20起,立案查处27起,查办率100%,并及时将查
处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价格服务】价格鉴证服务。本着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山东省涉案物品
价格鉴证条例》要求,继续加强商品和服务价格鉴证工作。全年共对550期刑事案件、15期经济诉讼
类案件和5起价格争议案件进行价格鉴证,鉴证金额1310万元。

开展市场价格监测,提升价格信息服务水平。增加粮、油、农副产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
资料的信息采集点;加强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粮、油、肉、蛋、菜等30余种价格的
重点监测。按照省、市物价局要求,及时上报各种价格报表和信息分析,向社会及上级部门报送各种
价格信息210期次。

撰稿:徐立民

审稿:姜良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