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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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领导成员
局 长:周志民
副 局 长:周树欣(兼普法办主任) 杜安梅(女) 孟凡俊 王依山 管学本
纪检组长:王君玲(女)
普法办副主任:董超 孙建如

【机构设置】2009年,区司法局下设公证处和办公室、基层科、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
务管理监督科、“148”指挥中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政工科8个职能科室,共有干警35人,其
中局机关干部职工19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概述】2009年,区司法局围绕争创“全市保第一、全省当龙头、全国争先进”的奋斗目标,确
立“以先进目标激励人,以有所作为谋地位”发展方略,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基层司法行政
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责任,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
准,在人民调解、普法教育、法律服务以及公证、矫正、帮教等各项工作中,自我加压,开拓创新,
开创了新局面,登上了新台阶。被区委、区政府评为“2009年度综合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度信
访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法制宣传教育】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作为牵头部门,提出争创“全国‘五五’普
法工作先进区”奋斗目标,使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深入、灵活、务实的效果。

整体推进“五五”普法向纵深发展。调整充实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
确普法办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配备工作人员,并根据省市部署和兰山区工作实际,制定2009年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转发省厅、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
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民全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的通知》、《关于开展“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下
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法治兰山建设”工作。5月15日召开关于开展“深化‘五五’普法,推进法治兰山建设年”
活动动员大会, 印发《关于开展“深化‘五五’ 普法,推进法治兰山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法治兰山建设工作标准》、“法治镇街道”、“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乡村”
“法治社区”、“法治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11月18日全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会
议在兰山区召开。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培植法治社区、法治机关、法治市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示
范点,“法治兰山”创建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要求, 经严格筛选、考核,申报和推荐第四批全国
“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义堂镇化沂庄村顺利通过省厅验收,成为全区第一
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枣沟头镇北曲坊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全省率先启动
“法制副主任”聘任工作,为全区418个村(社区)配备360名政法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法制副
主任”。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年初对全区270名法律服务人员进行集中统一普法考试,提高从业人员业务
素质。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临沂六中西校区、南坊二中等学校为师生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为
北曲坊社区党员、群众上法制课,解答法律咨询。9月30日上午在广场举行纪念《行政复议法》颁布
十周年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开展“送法进警营”活动,在八一建军节前
夕为临沂武警支队官兵送去法律书籍和法治漫画,现场解答官兵提出的问题,受到官兵热烈欢迎。做
好《兰山普法》和“法律六进”宣传彩页编印工作,全年编印《兰山普法》14期,7万余册,“法律
六进”宣传彩页12期,6万余册;编印《2009年兰山区干部普法考试复习提纲》一宗。壮大法制宣传
志愿者队伍,在区司法局挂牌设立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法律服务】公证工作。以预防纠纷为目的,不断拓展公证业务。把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服
务,作为公证工作的着眼点和切入点,积极为政府、企业、农民提供公证服务。在承办遗嘱、继承、
赠与、买卖合同、提存、收养等传统民事业务基础上,开拓金融信贷、房地产按揭、企业改制、招标
投标、拍卖、典当等市场经济亟需的公证业务。截止到11月份,办结各类公证事项31170件,其中经
济公证26625件,民事公证1575件,涉外公证1701件,涉港、澳、台公证18件,办理抵押登记371件,
法律援助公证23件。

律师工作。全区共有8家律师事务所,其中3家合伙所,5家个人所,执业律师46人。4月份,按照
上级业务部门通知要求,对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律师执业证续展工作进行严格初审、认真核查,
全区共有6家律师事务所参加续展,其中合伙所2家,个人所4家;全区共有33名执业律师,参加续展
律师共计31人,有2人为2009年新执业律师,不参加续展,除1人因被投诉暂缓续展外,其余全部通过
了年度续展。11月份,完成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换发新证的材料上报工作,全区共有8家律师事务
所,42名执业律师上报了相关材料。

对新执业人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程序,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材料,必要时
到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详细了解其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情况,对全区每一名新进律师都进行严
格的业务考核和品行考察,确保进入律师行业的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全年全
区共开展2期新进律师考核工作,共有30人参加。

建立健全律师档案和不良律师处理通报制度,依法及时查处律师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处理投诉案
件。从3月份开始对全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辅助人员的自然情况进行统计,现有8家律师事务所,
共计46位执业律师,20位辅助人员,并建立起个人档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区共有18家法律服务所,其中12家分布在市里,6家分布在各个乡镇,没
有与司法所合署办公的情况。全区现有136名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2009年全区1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部通过年检注册;参加执业证年度注册的人员共有137人(其
中补办执业证的3人);变更执业机构的5人;申请注销执业证的有27人。变更合伙人的有沂光、正维、
俊鹏、 开阳、 众人、天和6家法律服务所,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有正维、众人、李官3家法律服务所。

“148”法律服务专线。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148”法律服
务专线进入公共服务大厅,实现“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2009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
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398人次,接待来访46人次。咨询内容涉及社会保险待遇、劳动纠纷、工伤纠纷、
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相关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148”法律服务专线运转情况良好,受
到领导好评和群众欢迎。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
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

6月份成立兰山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8月份成立兰山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
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使青少年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在全市率先完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通过发挥其自身宣传、引
导、调解、调查等作用,使基层百姓更加知晓、方便、快捷地了解和咨询各种法律援助事项。使全区
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无缝隙覆盖。

2009年全年援助中心共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件,其中民事案件48件(个人申请42起,市援助
中心2件、区残联转交3件、区妇联1件);刑事案件22件(均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基层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根据“三调连动”工作需要,成立区人民调解
委员会,在区检察院、区交警大队、区信访局、区卫生局等设立人民调解庭。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
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在各镇街道相继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三调
联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统一人民调解工作的标牌、印章、标识等,并协助南
坊街道成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庆田工作室,多次与南坊法庭协调,解决庆田调解室的案源,现法庭已
同意将适用调解的部分案件,委托庆田调解室进行诉中调解。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要求,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
机结合,实现诉调、检调、公调、信调、交调、医调“六调对接”,保证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
有结果。印制《三调联动指南》《诉调指南》《检调指南》2000份,放置在各调解室报刊宣传架上供
群众取阅。

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从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离岗、退休司
法工作人员中选任调解人员8人。在区检察院、区交警大队、区信访局、区卫生局所设的调解室都配
齐了调解员和调解员助理。加强人员培训,对新上岗调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分别于4月份和8月份举
办2期调解人员培训班,现“六调对接”调解员和调解员助理人员已达16人。实现其工资由区财政支
付。

确立“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办公室工作职责、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相对接工作职
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对接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制度、诉前及诉中调解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定
期培训制度、调解人员管理制度等制度,使“三调联动”工作有章可循,依法进行。实行调结案件周
报制度和调解人员集中学习制度。各调解室将每周调结的案件在统一参加局里周一集中学习时进行汇
报,互相通报各自受理的矛盾纠纷及调解工作情况。将所调解的案件,编成人民调解简报上报省市区
相关领导和部门,以便领导及时掌握人民调解动态,2009年人民调解简报编写5期。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2009年全年兰山区三调联动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502件,成功调处303
起(其中诉调223起、检调11起、交调62起、医调5起、信调2起),当事人息诉37起。“三调联动”
“六调对接”工作机制受到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
《经济日报》、《大众日报》、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作了报道。2009年7月16日全市人民调现场会
在兰山区召开。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 刑释解教的教育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总体状况良好,
2009年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8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9人,解除矫正转入帮教安置53人,现在
册86人,其中缓刑12人,假释73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新接收刑释解教、解除劳动教养人员76人。

]在接到《假释人员通知书》、《刑释解教工作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
《出监(所)鉴定表》后,做到及时核实登记,当天收转,并在3天内将通知书转发到各镇街道司法
所,及时做好帮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收转工作。在按上级要求每月、每季、每半年准时完成
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工作情况、社区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报表同时,按
市局要求,在全运会期间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周报。

撰稿:郭海德 王媞

审稿:周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