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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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成员
局 长:朱崇戬
副局长:林 虎 季朝友

【概述】2009年,区民族宗教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积极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推动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
展。区民宗局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宗教事务管理规
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获全市民宗系统“信息工作一等奖”、“民族工作大调研大讨论活动优秀组织奖”;
金雀山街道御碑街社区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社区。

【民族工作】做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转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
传教育提纲》等,同时通过在民族村(社区)的宣传栏张贴、在电视上播出、在区委党校组织的干部培
训班上列专题课程等形式,扩大了民族政策法规等知识的宣传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先后在民族村(社区)组织开展秧歌、武术、合唱等群众性的娱乐活动,在《兰山大众》上开辟专栏连
续刊登民俗知识、民族政策法规等,在区普法办主办的《兰山普法》上解读《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
定》等。贯彻国办发〔2008〕33号文件精神,对有关部门、单位、重点区域落实民族政策的情况进行
督查,保证了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完善了民族工作长效机制。

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春节、中秋节期间,民宗、工商、卫生、质监等单位组成联合检
查组,对清真食品市场进行全面检查规范,保证了穆斯林群众的食品卫生和安全。指导区伊斯兰教协
会做好对清真食品的监督监制工作,扩大清真食品销售网点建设,积极协调、支持金锣清真食品厂的
生产工作, 基本解决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监督监制不到位的问题。 实施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四项工程”,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张佃虎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的
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排查、筛选各民族村(社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将主要任务分解
到有关部门单位,增强了涉及单位的责任感,为推动“四项工程”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深化民族帮扶工程。协调区体育局、文化局等单位,加强御碑街社区清真巷居住区、南关社区涧
西居住区的文化、娱乐、体育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民族困难户和民族群众。改善
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完成御碑街社区清真巷改造一期工程,完善南关社区的涧西居住区工
程,完成启阳美食街的改造工程,提升南道和北道村社区居民楼区配套工程。

3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嘉宾,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
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希悦等来兰山区调研民族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宗教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将相关政策、法规印成明白纸,发
放到基层村(社区),张贴在街口、要道,有关镇、街道并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加强对宗教团体及
信教群众的法制教育,指导和帮助各宗教团体办好各类培训班,严格控制外来传经布道的人员来讲课,
防止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确保宗教界的活动在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开展对基督教的调研活动,
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民宗局。精心组织参加市民宗局开展的活动,区民宗局获得全市宗教界庆祝建国
60周年“服务社会共建和谐”演讲比赛活动优秀组织奖,区道教队获“歌唱祖国、共建和谐”歌咏比
赛组织奖、优秀奖。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深入开展宗教管理规范化建设年和“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形成以区民宗局、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为主导、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为主体的工作局面。工作
中,加强培训,分类指导,以点带面,跟踪督导,确保创建效果。11月,参加第一批创建活动的宗教
活动场所通过省、市宗教工作部门组织的检查验收,有14处宗教活动场所被省宗教局表彰授牌,2处
宗教活动场所被市民宗局表彰授牌。开展宗教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摸清各宗教团体信教群众的数量、
分布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并及时整理上报。严格宗教行政执法,依法查处非法宗教活动2起。

做好矛盾调处工作,认真解决宗教领域中的实际问题。妥善解决天齐庙与金锣集团的矛盾纠纷。
协调拆迁教堂的还建问题,北城新区规划出4处教堂,其中基督教和天主教各2处,东关教堂的拆迁安
置问题基本解决。

撰稿:季朝友

审稿:朱崇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