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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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领导成员
局 长:周志民
副 局 长:周树欣 孟凡俊 王依山
纪检组长:王君玲(女)
政治处主任:庄乾文
主任科员:杜安梅(女)

【机构设置】2008年,区司法局下设公证处和办公室、基层科、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
务监督管理科、“148”指挥中心、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科、政工科8个职能科室,共有干警32人,其中
局机关干部职工18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概述】2008年,区司法局围绕争创“全市保第一、全省当龙头、全国争先进”这一奋斗目标,
确立“以先进目标激励人,以有所作为谋地位”的发展方略,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基层司法
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人民调解、普法教育、法律服务以及公证、矫正、帮教等各项工作中,自
我加压,开拓创新,开创了新局面,登上了新台阶。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并
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三等功”,中央电视台作了专题报道。局长周志民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普法先
进个人”。

【法制宣传教育】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作为牵头部门,提出争创“全国‘五五’普
法工作先进区”的奋斗目标,使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深入、灵活、务实的效果。

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编印《领导干部学法手册》5000册,要求全区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书记,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作业
并上交统一批改。年初进行全区领导干部年度普法考试,1652名领导干部参加考试,成绩在《兰山大
众》上公布。

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继续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四有”(有计划、有课时、有
教材、有教师)工作,并开展法制作文比赛、法制黑板报评比、模拟法庭庭审、法制报告等形式活泼、
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有机结合。

以创城为契机,抓好村(社区)法制宣传硬件建设。全区83个社区和80%以上的村居设立了法制
图书角和普法宣传栏,设置(居民)法制学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

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组织人员编印《兰山区农村(社区)法律知识读本》10万册,发放到群众
手中,做到居民每户一册。联合土地分局、交警大队、检察院等职能部门编印《兰山普法》八期9万
册,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在报纸上开设《法律专栏》,在电视台开办《交通纵横》、《红绿灯下》
等栏目。

利用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妇女维权法制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
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平安兰山建设法制宣传活动、世界水日宣传活动、助残日
宣传活动。6月,以创城为契机,组织全区36个部门的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
务人员走进农村和社区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事务。8月,在北曲坊社区文化广场
开展“法律服务夜市”活动。10月,在兰山街道南道社区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开展“法律赶大集”活动,
发放宣传册、宣传画、服务卡千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次。

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
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9月24日,召开全区争创全国普法先进区动员大会,传达区委、区政府《关于
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继续争创全国普法先进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动员全区扎实推进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

【法律服务】公证工作。以预防纠纷为目的,不断拓展公证业务。以“立足公信,预防纠纷”为
宗旨,强化服务、程序、质量、效率、廉正和形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在承办遗嘱、继承、赠与、
买卖合同、提存、收养等传统民事业务的基础上,又开拓了金融信贷、房地产按揭、企业改制、招标
投标、 拍卖、 典当等市场经济亟需的公证业务。 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5875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
20533件, 民事公证1260件,涉外公证1415件,涉港澳台38件,出具执行证书1616件,法律援助公证
23件。

律师工作。强化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规范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从合伙主体、收案行为、收费分配、内部管理、党建工作等五个方面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规范,建立健
全长效机制。全区3个律师所51名执业律师受理刑事辩护416件,经济民事案件代理1073件,行政案件
代理12件,劳动仲裁案件代理29件,风险案件代理9件,法律援助19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4家,业
务总收费497万元,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重点抓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全区18家法律服务所247名执业法律工作
者,共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各类诉讼事务2546件,非诉讼事务5756件,调解纠纷175起,协办公
证150起,办理法律援助事务58件,代写法律文书2890件,解答法律咨询27000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
挽回经济损失11226余万元。

“148”法律服务专线。“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入公共服务大厅,实现“148”专线法律咨询平
台化,为广大市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932人次,接待来访32人次。咨询内容涉及社会保险待遇、劳动
纠纷、工伤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相关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148”法律服务专线
运转情况良好,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在全区10个镇、街道分别建立一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团区委、临沂特教学校等重
点机构,成立4家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5件,其中民事案
件32件(个人申请12起,区残联、区妇联、区信访局转交3起),刑事案件23件(为未成年人犯罪案
件),获赠锦旗2面。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省级优秀法律援助中心”和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基层工作】贯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形
成以区级调委会为龙头、镇街道调委会为骨干、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的多层次、全覆盖的人民调
解网络。

10月,区委政法委转发了区法院、区司法局《关于建立民事案件诉前、诉中人民调解机制的若干
规定》,区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即法院将指定的纠纷在诉讼前
纳入人民调解,同时,诉讼中也可委托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形成将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优势互补的
诉前诉中纠纷调解机制。诉调对接机制试运行一个多月的时间,共受理民事纠纷81件,当事人不同意
调解或调解不成转交法院的41件,调解成功18件(其中婚姻纠纷8件,相邻关系1件,债务纠纷3件,
租赁纠纷3件,买卖合同纠纷1件,工伤赔偿纠纷1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件),通过做工作和解息诉
的7件。

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483个,其中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社区)调委会393个,企事业
调委会60个,区域性调委会1个,其他调委会19个。在创城过程中全区有条件的50多个村居还设立了
比较规范的调解庭。全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调解人员1392人。组织集中纠纷排查4次,街道每
半月、村(社区)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纠纷798起,
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362起,占45%,防止群体性上访12起,制止群体性械斗9件,参与专项
治理152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0件19人,防止民转刑事案件8起15人。

【社区矫正】建立工作队伍。组建并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三支队伍:一是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由社
区矫正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二是协管员队伍。由村(社区)治保主任组成,共435人。三是志
愿者队伍。全区共有志愿者69人,并建立了志愿者档案。规范工作制度。根据社区矫正的工作需要,
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规范并设计社区矫正各项文书、表格28类、30余种,保障了社区矫正
工作各环节的规范运作。创新矫正方法。一是加强法制教育,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自律意识。二是加
强教育矫正,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自新意识。通过司法所谈话、走访等方式和开展相关公民道德教育、
时事政策教育等方式,促使社区矫正人员悔过自新。三是通过司法所组织公益活动,增强社区矫正人
员的社会公德意识。四是开展心理辅导。邀请市人民医院心理医师对社区矫正人员一对一平等对话,
保障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健康。全年全区共接收69名社区矫正对象,期满解除矫正11人。年底在册58人,
其中缓刑15人、假释43人;男性53人,女性5人。

【安置工作】做好帮教人员档案收转工作。在接到“刑释解教工作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
养人员通知书”和“出监(所)鉴定表”后,及时核实登记,在3天内将通知书转发到各镇街道司法
所,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要求各镇街道帮教安置工作人员做到“六清”,即住址清、犯罪性质清、
释放时间清、思想动态清、社会关系清、家庭情况清,帮教安置工作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人
员、有牌子、有制度、有登记、有工作台帐资料。登记台帐每季度一对照,以杜绝漏登、漏帮、脱帮
现象的发生。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实行具体到人、重点安置、联合帮
教。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全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9人。其中,刑释72人、解除劳教人员17人;原单位安置的6人,落实
责任田43人,从事个体经营40人,全部实施定期、定人、定措施帮教,帮教率为100%。全区没有发
生刑释解教人员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

撰稿:郭海德 王媞

审稿:周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