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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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领导成员
检 察 长:谭长志
副检察长:支良美(女) 汤凤友 韩振涛 李建斌 董金伟
纪检组长:赵惠莉(女)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姚晓东
政治处主任:韩振涛(兼)
反贪局局长:董金伟(兼)
反渎局局长:王明文
反贪局副局长:李景春* 王金伟
反渎局副局长:柳强基*

【机构设置】2008年,区检察院内设机构14个:政治处(内设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办公室、
侦查监督科、公诉一科、公诉二科、反贪污贿赂局(内设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
职务犯罪预防科)、反渎职侵权局(内设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
察科、检察技术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司法警察大队、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行政监察室。另外,在兰
山街道、银雀山街道、南坊街道、义堂镇设立了派驻检察室。

【概述】2008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
支持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和区委、市检察院的工作
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先后被评为全
省十佳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市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全市“五
五”普法先进集体。

【反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侦查】全年共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3件23人,大要案率和有罪判
决率均达100%,实刑判决率达86%,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其中8人被判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

依托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站,构建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逐步实现社会化预
防新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与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共建共
防,先后同市区国税局、区教育局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和预防咨询协议书。向有关单位提出预
防检察建议18份,帮助案发单位完善管理规定31项,举办法制演讲班和法律讲座15场次,收到良好的
预防效果。

【刑事检察】批捕、公诉工作。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责,
全年批准逮捕1691人,提起公诉1765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
罪嫌疑人377人,起诉412人;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05人,起诉105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
诈骗等侵财性犯罪嫌疑人485人,起诉448人;批准逮捕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破
坏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46人,起诉67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开展奥运安保、扫黄打非
等专项整治活动, 维护了全区的安定和谐。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慎用批捕、起诉权。对
854人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或无逮捕必要、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
批准逮捕决定,对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监督。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2件,监督撤案101件,追捕22人,追诉漏犯25人。审判活
动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25件,法院已改判或调解改变原判18
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起,出席再审法庭16次。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监管场所在押
人员定期进行集中清查,实行办案期限提示、换押和定期通报等制度,规范了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
行和监督管理。立案侦查1起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枉法裁判、受贿犯罪案件,促进了司法公正。

【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在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开展论辩对抗赛、以案析理、信息化应用技能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
组织参加正规化培训16次,引进研究生、大学生2名,选送4名干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培养4名
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提高了队伍的业务素质。妥善处理涉检信访。设立涉检信访联系点,开展“检
察长大接访”和“检察进社区”等活动,完善了热线受访、视频接访、人民监督员督访以及涉检信访
评估预警等工作机制,全年受理群众来访206件次。

【服务保障】按照院党组继续坚持“管理到位、运转高效、服务优质、保障及时、树立形象”的
工作要求,办公室、政治处、技术科、法警大队等综合服务保障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
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全院实现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撰稿:李晓龙

审稿:支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