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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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局领导成员
局 长:张晓静(女)
副局长:任俊杰 姚运宝

【机构设置】区政府法制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协调科、法规科、行政复议应
诉科等4个职能科室。

【概述】2008年,区政府法制工作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建设依法行政、有效监
督、 运转高效的“绿色” 法制政府为目标,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
能作用,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政治、
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

【行政执法监督】调整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适时完善和督促指导全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参加市政府法
制局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行政复议应诉资格培训班6期,50位执法人员取得省行政处罚听证主
持人资格,41位执法人员取得省行政复议应诉资格。9月22日至25日,分两期举办全区换发IC卡行政
执法证件人员培训班,对需换发执法证件的484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同时,组织各镇、街道
和各部门将持有有效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统一汇总、输入电脑,建立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数
据库管理系统,完善执法人员电子档案,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兰山区人民政
府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及时印发《兰山区2008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
及《2008年度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日常纪实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内部检查
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以及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监督。特别是年底,
对全区41个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垂直和双重管理部门)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评议
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区委、区政府全区年度工作任务综合考核之中,有力推进了行政执法责任
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兰山区人民政府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年初下发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和各部
门将本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报区政府法制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规范规范性文件立
项、起草、审查、决定、备案等方面的制定程序。同时,坚持“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的
原则,加大审查工作力度,严格依法履行审查职责。全年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对审查中发现的
法律技术问题及时与制定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进行纠正,确保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不超
越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不违背上位法的规定和立法精神,使其更具实效性、科学性。

【行政复议应诉】坚持有案必理、有件必复。对于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
立案审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并讲清理由。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有错必纠,对
复议的原具体行政行为,不仅审查其实体内容,也审查其办理程序,如程序违法即使实体处理尚可,
也依法予以撤销。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依法全部受理,经审查后决定维持13起,中止1起。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有行政诉讼案件7起,积极组织、协调、指导涉诉部门进行应诉,并提供
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宣传工作】组织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开展经常性宣传
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行政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熟悉并学会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利用兰
山电视台、《兰山大众》等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大容量的专题宣传。

【制度和队伍建设】召开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根据会议部署,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制工作的组
织领导,调整充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力度。同时,强化政府
法制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下发《兰山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兰山区行政执法错案责
任追究办法》及《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创建学
习型机关,加强机关理论学习教育,提高了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撰稿:陈文娜

审稿: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