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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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
主 任:王兰荣
副主任:杜嘉密 张秋实(女,回族) 杨忠森 徐宝平 王振国

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领导成员办公室
主 任:韩庆文
副主任:房师良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科长:房师良(兼)
研究室主任:苗润华
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陈彬
副主任:田慧(女)
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贾秀彬(女)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韩庆明
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明霞(女)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刘登吉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冯才彬
信访室副主任:曹雪莲(女)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2008年,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9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1月21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草案)》、
《2008年工作要点(草案)》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任命李顺峰为区人
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陈伟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高学强为区经济贸易局局长、孟昭君为区教育局局
长、王朝华为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贾瑞德为区监察局局长、律文忠为区民政局局长、周志民为区司法
局局长、廖俊义为区财政局局长、郑传伟为区人事局局长、肖立军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韩庆
典为区建设局局长、贾勇为区水务局局长、徐相沂为区农业局局长、丁万令为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
局长、陈广新为区文化局局长、刘延祥为区卫生局局长、赵西山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张永亮
为区审计局局长、郁有策为区统计局局长、管桂启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崇戬为区民族宗
教事务管理局局长。

第三次会议3月30日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的报告》 、
《关于全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
于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免去刘
西刚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孟宪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职务、马超区人民法院
银雀山法庭庭长职务、赵兴海区人民法院半程法庭庭长职务、葛沂红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
务、张培亮区人民法院兰山法庭副庭长职务、王效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庞宗星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朱丙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密书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郑
文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贾瑞德、田婷婷、彭思志、凌思法、贾秀彬为区人民检察院人民
监督员,刘西刚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孟宪菊为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刘美丽为区人
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赵兴海为区人民法院银雀山法庭庭长、葛沂红为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副庭长、沈俊秀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张培亮为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第四次会议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高庆余采
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第五次会议5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
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少年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执法行为情况的报告》 。

第六次会议7月30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
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兰山区2007年财政决算的
报告》、《关于200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全区国税工作情况
的报告》和《关于全区地税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七次会议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焦梅林
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第八次会议9月19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
告》、《关于贯彻实施〈建筑法〉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全区工商行政管理
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九次会议11月28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兰山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
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全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区文化事业发展
情况的报告》,书面提交了区政府《关于200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
况的报告》。免去刘延祥区卫生局局长职务、刘存良区人民法院银雀山法庭副庭长职务、杨振寰区人
民法院半程法庭副庭长职务、王永涛区人民法院南坊法庭副庭长职务、刘洪展区人民法院兰山法庭副
庭长职务、胡乃江区人民法院义堂法庭副庭长职务、米学勤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上官兰香区
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陈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耿修德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赵
国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林令波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周秀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职务。任命上官兰香为区卫生局局长、刘存良为区人民法院兰山法庭副庭长、杨振寰为区人民法院南
坊法庭副庭长、王永涛为区人民法院半程法庭副庭长、刘洪展为区人民法院义堂法庭副庭长、胡乃江
为区人民法院银雀山法庭副庭长,任命张华东、王士芹、张传会、杨晓庆、刘杰善、赵华、刘杨、聂
士国、密士刚、李瑞国、李朝娟、张美莲、李传忠、陈少波、赵永生、刘胜超为兰山区人民法院人民
陪审员。

第十次会议12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部分人大代表辞职的决定(草
案)》、《关于补选兰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和《关于补选兰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草案)》。

【视察调研】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综合运用视察、调研
等多种形式,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积极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
后组织对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新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围绕创建全国社会文化先进区
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区文化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有分析、
有措施、有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为区委制定全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意见提供重要依据。积极
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10余次,重点配合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国文明
城市和园林城市创建、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建设、土地管理、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和《消防法》
等工作的调研和视察,有力地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工作开展。

【代表视察】区人大常委会围绕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涑河治理、
南坊拆迁还建工程、银雀山片区治理改造项目、新培植大型企业集团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视察,
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有力地推进了重点项目的建设。

5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主题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治污减排,建设生态文明新兰
山”的兰山环保世纪行活动,视察柳青河部分断面水质情况和重点治污减排工程进展情况,听取区政
府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和有关镇、街道污染防治情况汇报,促进了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
工作的开展。

【代表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代表工作,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积极搭建代表活动
平台,为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紧密结合区委组织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
动,在全区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四带头一联系”活动,组织代表带头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带头发展经济,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活动中,加强协调指导,
召开座谈会、调度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交流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深化活动的开
展,开创了代表工作的新局面。据不完全统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四带头一联系”活动开展以来,
全区区级以上人大代表在广泛联系群众的基础上,重点联系群众4727人次,深入企业、学校、农户调
研593次,为群众解决难题办实事422件,资助贫困学生362名。特别是在2008年春节期间开展的人大
代表“心系群众,奉献爱心”活动中,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共捐送慰问金200余万元,帮助3200多户贫
困群众解决了生活困难。在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活动中,驻兰山区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带头捐款捐物,捐助总价值达3000多万元,赢得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信访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和确定听取审议议题
的重要来源,充分发挥人大信访的渠道、桥梁、窗口和平台作用。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3起(件),
其中来信24件,来访49起270人次,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批转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督办,做到件件有登
记,件件有分析,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保
障了社会稳定。

【重要工作会议】9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区人大代表工作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
任,区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直代表小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
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嘉密主持。会上,枣沟头镇和银雀山街道作了交流发言,其他各
镇、街道和区直代表小组作书面汇报交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兰荣作重要讲话。

撰稿:苗润华 曹锐

审稿:韩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