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系统表彰的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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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民 男,汉族,临沂市罗庄区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57年7月出生,1974年6月参加工
作。兰山区司法局局长。

周志民带领全局干警围绕争创全国先进这一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基层司法行
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责任,以人民满意为第一
标准,在人民调解、普法教育、法律服务以及公证、矫正、帮教等各项工作中,高起点定位,高标准
要求,自我加压,开拓创新,开创了工作新局面。

在他的带领下,区司法局连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08年被省司法厅荣记
“集体三等功”,中央电视台作了专题报道。

“五五”普法实施以来,周志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
全区中心工作,狠抓两个“决议”的贯彻落实,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龙头,强化保障,带动全
民普法工作的广泛开展;多措并举,创新形式,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推动普法工作形式的不
断创新;以依法行政为关键,加快依法治区进程,有力促进了全区法治化建设。

周志民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多年来,他坚持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法
律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全区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
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区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
态,营造了全区良好的法制宣传社会氛围,为全区社会和谐和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2008年,周志民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注:资料由区司法局提供

葛建新 男,汉族,临沂市河东区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57年出生,1972年12月参加工作。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兰山大队大队长。

葛建新团结带领班子成员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深入开展市区集中整治活动,大力整治交通秩序,
加大巡查密度,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和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
行为专项整治等一系列工作,为全区交通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在奥运安保期间,葛建新带领全队民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
献”的顽强作风,深入开展“万名交警上路防事故保奥运集中行动”,全面排查重点路段和事故黑点,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道路管控和交通安全宣传,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为北京奥运会顺利举行创造
了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7月21日,奥运火炬传递正式通过临沂境内,葛建新提前赶到管辖路段各执勤点,安排执勤警力,
有条不紊地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在他的带领下,所有参战人员忠于职守,不怕疲劳,勇于奉献,全力
以赴,确保了火炬接力现场交通秩序良好,保证了火炬在临沂的安全、准时、顺利传递。

2008年,葛建新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
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评为公正执法标兵,记二等功。

注:资料由区交警大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