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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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抓好“三个机制”的完善和运行。重点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离休干部离休费
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据实报销。进一步形成老干部生活待遇的正常增长机制,更好地体现共
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不断加强对老干部医疗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老干部社区医疗卫生
服务体系,增加家庭病床的数量,满足“双高期”老干部就近医疗的需求。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做好困难企业认证工作,确保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

积极探索离休干部“两费”保障的新举措。研究制定离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属特殊困难、重大疾
病救助的方法。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做好省、市离休干部“两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使
用,确保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良性运行。切实保障改制和破产企业、易地安置离休干部“两费”
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厅字〔2005〕12号、鲁厅字〔2005〕8号、临办字〔2005〕58号和兰办字
〔2005〕31号文件精神,解决好改制重组和关停破产企业离休干部“人由谁管,钱由谁出”的问题。
妥善做好已完成改制但未计提有关费用的企业离休干部的“两费”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易地安置离休
干部各项生活待遇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