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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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领导成员
局 长:周志民
党组书记:周志民
副 局 长:周树欣 刘广明 杜安梅
纪检组长:孟凡俊
工会主任:王君玲(女)

【机构设置】兰山区司法局下设公证处和办公室、基层科、宣教科、法律援助中心4个职能科室。
共有干部职工24人,大专以上学历20人,其中局机关干部职工15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概述】2003年,区司法局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思路,不断强化措施,提
高队伍素质,法制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上了新台阶,取得了良好的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15人立功受奖,公证处荣立集体三等功,法援中心荣立集体三等功,司法局
被省司法厅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抗“非典”保稳定先进单位,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基层
满意的政法单位。

【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法制宣传教育会议精神,扎实抓了全区的普法教育工作,
区委专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对“四五”普法进行部署和安排。制定了《兰山区在
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兰山区依法治区第三个五年规划》《兰山区争创全国
“四五”普法先进区实施意见》,以区委文件下发各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根据区委要求,结
合实际制定了规划,“四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向纵深发展。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法律服务】坚持以信誉求发展,以服务见效益,努力拓宽服务领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律服
务的新路子,为社会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充分调动、发挥法律服务人员的积
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克服人员新、办公条件差、任务重等困难,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法律服务人员认
真履行职责,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和当事人的好评。随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新型的民事、经济纠纷和新的法律关系大量出现,律师、公证员和法
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地发展。进一步巩固了金融信贷、
房屋租赁等项公证,开辟了企业租赁、兼并、出售、房改等公证事项。

【基层工作】坚持基层为本的方针,理顺关系,强化措施,加强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调委
会的建设,使编制、人员、思想、工作逐步到位。全区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有办公用房105间、
汽车25辆、摩托车35辆。有10个基层司法所被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

撰稿:孟凡俊 王绘萍
审稿:周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