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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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办领导成员
主 任:郭秀如
副主任:袁春晓(女) 张斌

【机构设置】2003年,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行政科、文秘科2个股级科室,共有干部职
工9人,其中干部8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8人。

【概述】兰山区2003年有老年人9万人,占总人口的10.5%以上,其中80~90岁老年人共1.02万
人,占老年人口的12%;具有农业户口的老年人5.9万人,兰山区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县区行列。2003
年,全区老龄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六个老有”工作目标,积极为老年人
办实事、好事。每年老人节期间,区里都举办大型文艺汇演及各种庆祝活动。2003年,举办了“福寿
兰山”大型摄影展,召开4年1次的全区老龄工作表彰大会并开展了走访百岁老人和老干部座谈会等活
动。

【老年社会保障】全区已于1998年起全部实行离退休金统筹制度,由区劳保事业处指定银行按时
足额发放,确保老有所养。对“五保”老人全部实行集体供养制度,筹资3000多万元建镇(街道)敬老
院14处、老年公寓7处。实行家庭赡养协议书制度,由村居(社区)老龄委老年协会具体监督协议书的
履行, 使家庭养老全部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实行养老补助制度,全区已有52个村居 (社区)
8000多名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300~1400元不等的补助。提高全区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百岁老人的
长寿补贴每人每年提高到1800元,95~99岁老年人的健康补贴提高到180元,所有资金由区财政列支,
实行生活保障制度,将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使生活困难的老人能及时得
到救助。区里筹资1000多万元,建成5000多平方米的老年公寓;筹资1800多万元建成退休职工活动中
心、老年社区服务中心;投资10 0多万元建成干部活动中心。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认识。《老年法》颁
布后,采取集中与分散、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学习。每年抓住一个主题,围绕《老
年法》《老年人保障条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区委、区政府领导成员带头上街下乡宣传,并参
加老年艺术团演唱会,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采取积极措施,保证法规政策落实。区人大多次组
织兰山区的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进行执法大检查,落实老年法规和优待政策。各级老龄组织对老
年人的来电、来信、来访热情接待,及时协调处理。同时,做好老年法律咨询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
条件的老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撰稿:张 斌
审稿:郭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