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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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分局领导成员
局 长:高 军
党组书记:李宗启
副 局 长:张传玺 赵金栋

【机构设置】2004年,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兰山分局下设办公室、用地科、地籍科、矿管科、信访
科、民房站、规划站等7个职能科、室、站,辖4个矿管所:大岭矿管所、李官矿管所、南坊矿管所、
马厂湖矿管所。2004年11月临沂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兰山分局改称为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兰山分局,
共有干部职工101人,大专以上学历的42人,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59人。

【概述】2004年,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严格国土管理,
深化国土资源体制、机制、法制改革的一系列大政方针,按照“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廉
洁高效”的要求,始终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实现了以六个专项清查为核心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
作取得重大突破;围绕发展第一要务,项目落地实现新得突破;以采矿权公开出让“响槌”为契机,
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实现新的突破;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实现新突破;基础业务办理质量实现新突破。
全年,建设用地收取土地出让金7980万元,采矿权价款269.96万元。2004年分局被区委、区政府评为
两个文明建设、信访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

【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年度计划,认真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切
实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区政府与各镇(街道)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
将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在开发复垦、稳定全区耕地面积方面,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
开发复垦废旧砖厂、废弃汪塘;二是推行旧城旧村改造;三是抓好低产田的整治升级。2004年开发复
垦立项7个,开发土地87公顷,新增耕地120.9亩。

【用地管理】紧紧围绕发展这一要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全力以赴为经济建设搞好
服务。一是协助实施市政府统一征地及收储,在搞好征地前期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先后协助完成滨河
大道(兰山段)、铁路南片、香江、澳龙、华药、大学城等重点项目的统征、收储工作。对通达路拓
宽工程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七条“断头路”进行了调查并做好建设占用土地报批及确权工作。二是
积极协调组织报省审批国有建设用地4个批次,为市政府南坊片区提供4800余亩起步区,保证了南坊
片区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大了土地市场整顿中土地手续完善工作力度,2004年全区共上报省政府
(含南坊片区)24个批次11204亩,报市政府补办各类建设用地手续6600余亩,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
决,有力保证了经济建设的用地需求。四是基础业务扎实有效,2004年补办民房用地手续中,严格把
关, 坚持“一户一宅” 制度, 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建房条件、用地标准和类型,共审批289户,面积
59.85亩。日常地籍管理更加规范,全年共发放土地使用证3066个,整理地籍档案170 85卷。开展了
兰山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对市政府南坊片区55个村居的权属及地类调查,为市政府下
一步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性保证。开展了新一轮兰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调研工作。

【地质矿产管理】2004年,全区地质矿产管理工作以《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为依据,紧紧
围绕“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强化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征费”,加大《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
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起矿产资源国有观念。一是开展了全区矿产资源普查及登记统计工作,建立矿
产资源储量及开发利用规划,为政府部门和社会提供完整、准确的矿产资源及开发利用基础信息,为
采矿权的有偿公开出让打下基础。二是进一步深化完善矿业权制度改革,对石灰石采矿权管理工作进
行规范,2004年,全区共公开出让石灰石采矿权14宗,招拍挂率达到100%。三是针对区内河沙资源
储量,开采受季节、交通等因素影响较大的实际,合理划定了河沙宜采区、禁采区,并对全区河沙开
采矿业秩序进行了清理整顿。7月25日,区政府组织国土、公安、工商、公路、环保等部门对全区河
沙采矿市场进行了为期20天的专项整治,取缔划定开采区以外的小而散、不符合开发利用规划的10余
处采沙场。对规范确定的10处宜采沙场,进行了公开出让,并成功出让8宗。2004年,全区采矿权收
益总计269.96万元,与2003年同比增加了427.45%。四是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针对城区部分区
域岩溶地面塌陷,制定了《兰山区城区岩溶塌陷勘查与治理方案》,按照方案,开展了以岩溶塌陷及
非矿山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是全区按照确定的建设“生态化旅游区”发展战略,进一步加
大地质地貌景观的保护力度,实现地质地貌景观保护与集约化开发相结合的生态旅游综合开发与保护。

【土地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一是妥善处置因历史原因遗留的经营性土地。2004年,区委、区政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符合有关规定,确属历史遗留原因尚未完善经营性用地手续
的28宗土地,于8月31日前全部按规定程序处理完结。二是对2003年以来的新上项目用地及审批情况
进行了认真检查。三是开展了清欠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工作。区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了
征地补偿费清欠责任书,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责成区监察局、国土分局、农业局、审计
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区各级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市级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范围内的“两补”最低为3万元/亩,范围外的最低为2万元/亩,大部分执行4.4~6万元/亩,最
高达到1 5万元/亩,不存在随意压低补偿费征用农村集体土地问题。四是严格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
使用费。经调查核实,自2003年以来,批次呈报建设用地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87.20公顷,全部按
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6034.42万元,均及时缴纳入库。五是彻
底清理各类开发区(园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及省市有关文件
下发后,全区对各类开发区(园区)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摸底,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
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管理的通知精神,对不符合规定的园区进行
了彻底的清理整顿,该摘牌的摘牌,该撤销的撤销,对园区各类用地进行了依法规范,对闲置撂荒土
地全部进行了复耕,达到了“停、清、撤”的目标。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以来,又对拟保
留的临沂市工贸开发区、临西工业园、金锣科技园三个园区完善了材料,达到了三图合一,说明材料
齐备,并已上报待批。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2004年,全区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特别是把信访工作作为工作中的重
中之重来抓,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把控制和减少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区政府与
各镇、街道签订了土地信访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信访责任制和重大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实行信访
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全年共接到来信、来电、来访计121起,其中去省进京17起,全部进行了立案调
查,做到案案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全年共依法拆除土地违法建设面积1800亩,退还耕地1350亩,有
13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4人被撤销支部书记职务。对兰山办事处庙上村村民刘某非法越
界超层开采矿产资源一案积极调查取证,该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开兰山区利用刑法手段惩治
国土资源犯罪的先河。省国土资源厅执法总队三次来临,对全区国土执法制度、程序及执法效果均给
予很高的评价。

【机关建设】一是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迅速稳妥地完成分局机关内部机构改革。根据上级机
构改革的要求和兰山国土资源管理的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笔试、面试答辨确定人员构成。二是建立健全了财务、财产、接待、车辆、过错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
实行挂牌上岗,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五项禁令”和市国土资源局“六条禁令”。大力加强行风建设
和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上党课、听报告等多种形式对全区国土资源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产生了良
好效果。三是全面实行机关“学习日”制度,大力加强全员政治理论与基础业务的学习与培训,强化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焕然一新,干事创业的
氛围空前浓厚,机关整体的工作效能有了很大提高,树立起了团结、创新、廉洁、高效的兰山国土管
理新形象。四是持之以恒,加大力度,坚持不懈地搞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区继续把宣传、
学习、落实《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作为重要任务来抓。2004年全区紧紧围
绕“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善待地球-科学发展”等宣传主题,积极开展了丰富多
彩的宣传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法规宣传,提高了全社会依法用地、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切实
保护国土资源的意识。

撰稿:刘建伟
审稿:高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