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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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领导成员
院 长:刘士平
副 院 长:刘洪金 凌 平 王金国
纪检组长:陈克忠
工会主任:贾光明
党组成员:王金国 陈克忠 贾光明 马志晓 庄 岩(女)

【机构设置】2004年初,兰山区人民法院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
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办公室、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立案庭、办公室、政治处、
研究室、技术室、监察室、法警大队、兰山法庭、南坊法庭、半程法庭、义堂法庭、马厂湖法庭共20
个庭、科、室、队,赔偿委员会挂靠行政审判庭,研究室加挂审判委员会的牌子,政治处内设人事管
理科和教育培训科,全院干警共有126人。2004年9月,新建了马厂湖审判办公楼,11月被山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正式批准更名为银雀山人民法庭。截至2004年底,全院干警共有133人,其中院领导成员8人,
中层正职19人,副职33人,审判员84人,书记员38人,工勤人员8人。干警大专以上学历132人,占全
院干警的99.2%,其中本科学历103人,占全院干警的76.7%,研究生3名。

【概述】2004年,兰山区法院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监督、支
持、指导下,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工作创一流、整体上台阶”为目标,以“审判工作、深
化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为工作重点,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
为契机,干警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共受理9934件,审理9934件,
处理争议标的额8.09亿元,被省高院分别授予“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
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市委授予“基层组织争创活
动基层满意的县(区)部门”荣誉称号。

【刑事审判】2004年,区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897件,涉及人犯1106名,所诉人犯中判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的79名,占7.14%,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9名,占12.57%;14岁以上不满25岁的541人,
占44.4%,未成年犯罪、青少年犯罪问题依旧突出。

受理的刑事案件中,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犯罪案件373件,占42.92%,人
犯600名,占49.22%;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等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221件,占25.43%,
人犯283名,占23.22%;寻衅滋事、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危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136件,
占15.65%,人犯249名,占20.43%;交通肇事、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102
件,占11.74%,人犯105名,占8.6%;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6件,
占4.14%,人犯49名,占4%;贪污贿赂案件26件,占2.9 9%,人犯27名,占2.2%。在上述各类犯罪
中,侵犯财产罪中的盗窃、抢劫占同类犯罪的77.7 5%;侵犯公共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故意伤
害约占同类犯的71.49%;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交通肇事约占同类犯罪的89.22%。

2004年全区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中,传统类别的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侵犯公民财
产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案件占据绝对比例;而危害公共安全中的交通肇事、妨害社会管理秩
序罪中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罪的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案件也占据了一定比例。反映出犯罪类型已呈现出多元化、复
杂化的局面。

一年来,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为了更有效地打击犯罪活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区法院响应上级
机关指示精神,积极与其他政法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专项斗争,集中打击一个时期带有倾向性的犯罪
活动,开展了“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等专项打击,同时,进行公开审判、法制宣传活动,
“以案说法” ,广泛进行普法宣传,区法院一年来共召开公开宣判大会7次,走上街头进行法制宣传
22次,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47份,为全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民商事审判】2004年,区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374件,涉案标的额3.6亿元,其中受理婚姻
家庭纠纷案件983件,占全部案件的18.36%,标的额52.13万;合同纠纷案件3374件,占63%,标的额
14.59亿元;占87.24%;权属纠纷998件,占18.64%,标的额0.21亿元。

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离婚纠纷占同类案件的91.7%;合同纠纷中的买
卖合同1475件,占43.72%,借款合同100件,占29.82%;权属中的人身权利纠纷案件504件,占50.5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246件,占24.65%。

一年中,区法院认真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极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民事案件
不断趋增,任务加重,案情日渐复杂,新型案件不断涌现的新情况,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区法院积极
探索新的审判模式,继续完善了已有的大立案格局,实行集中立案,集中送达,立审、审执分离,极
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增强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

2004年,区法院在积极受理新型民商事案件的同时,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业务知识。一是从临沂市
中级人民法院请来业务骨干,集中授课;二是利用周五下午各庭科室结合自身特点集中学习。区法院
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养的同时,积极推行“送法上门”活动,走上街头,走进企业搞宣传,收到良
好效果。

【行政审判】2004年间,区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347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87件,非诉执行
案件260件),涉及城建、公安、交通、技术监督、计划生育等许多个行业。

较之往年,涉房产登记、规划、拆迁的城建案件增长迅速,这与这两年临沂市大力进行城区改造、
房地产开发以及公民的维权意识日益提高有着很大的关系。区法院遵照党委指示精神和上级法院指示,
在稳妥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政府,强化行政执行。一方面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另一方面针对行政机关部分行政处罚得不到
有效履行的情况,加大行政执行力度,维护了行政权的权威。

【执行】2004年间,区法院共执结案件3316件,标的额4.4亿元。

一年来,“执行难”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方面新的民商事案件大量增长,执行案件不断增加;另
一方面有相当数量的旧存执行案件得不到有效执结;执行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大。为解决“执行难”问
题,区法院不断探寻执行新举措,一是继续每年7~9月份开展“执行大会战”;二是加大执行庭物质
配备,加强执行力度。三是加强法警的协助执行,增加法警数量,加大法警物质装备,规范强制措施
的实施,这些措施均取得良好成效。

撰稿:庞宗星 路 丽 张晓宁 郭超燕
审稿:刘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