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b&A=2&rec=83&run=13

物价服务中心领导成员
主 任:郭相玲*庄海萍(女)
副 主 任:孙久才 李传峰 管桂松
纪检组长:张朝伦
工会主任:李学梅(女)
物价检查所所长:王军强

【机构设置】2005年,兰山区物价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认证中心、
价格信息中心5个职能科室,辖1个副科级单位:物价检查所。年底,局机关共有干部职工37人。

【概述】2005年,全区物价管理工作以围绕服务全区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履行价格职能,牢固
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价格管理水平,深化价格体制改革,认真履行“管理、调控、监督、服务”
职能,全面加强价格调控体系建设和物价监管工作。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整体工作分为:
清费治乱、 监督检查、 价格服务、自身建设四条主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严格管理,全面推行
“一个公开,三个坚持”。“一个公开”是政务公开,公开物价监管工作职责、执法依据、案件办理
程序、办理结果。“三个坚持”是:(一)坚持各项工作制度化,制订了《执法人员工作守则》《廉
政建设制度》《错案审理工作规则》《错案追究工作机制》等20多项制度;(二)坚持案件办理程序
化,认真执行《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三)坚持责任具体化,人人有分工,职责明确具体。强
化监督制约机制,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物价执法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突出抓了收费管理、
价格检查、价值认证、价格监测、明码标价示范活动,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治理了乱收
费行为,优化了经济环境。

【收费管理】一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物价管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进
一步加强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切实从农民群众的角度办事情,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全区11个镇(街
道)、389个行政村、25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16所中小学收费公示内容进行了检查,对于收费公
示内容变更较大的单位要求重新更换,公示内容变更较少的单位要求更新。
二是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事业
性收费年审办法》及市物价局[2005]临价费字49号文件要求,上半年,物价中心和财政局成立了年
审领导小组,采用调账和进驻被年审单位的方式、审验和换证同时进行的方法,对全区2004年行政事
业性收费的24个执收部门257个收费证进行审验和换证,审验收费额10320万元,审查违规金额192万元。
在审验过程中,对有关单位的违规行为及时指出纠正,对于问题严重的单位及时移交物价检查所处理。

【价格监督检查】一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
的通知》精神和省、市物价局统一部署,区物价中心组织6名工作人员,分成2个检查组,对全区农业
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16个单位,查出违价金额400余万元。另外,4月,
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对全区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所工作人员全力以赴,配合做好检查、处
理,将违纪收费入缴国库。
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和省、市
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区物价检查所于3月开始,对全区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了检查。
三是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开展“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为基础,对电
信、医疗、教育、流通、旅游、餐饮等六大系统的节日市场价格进行了检查,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
责令立即整改,及时规范和纠正商家的价格行为。通过对各大商场等经营性企业明码标价工作的检查
指导,市区实行明码标价率已达到90%以上,从而避免了价格欺诈案件的发生,对稳定市场价格起到
了积极作用。
四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查处各类价格举报案件56起,结案率达到96%
以上;查处市局交办的“行风热线”举报案件18起,得到市局的表彰,也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价格
服务】认证中心认真贯彻《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不断健全价格鉴证队伍,加强内部制度
建设,规范价格鉴证行为。全年共认定涉案物品价值454期,认定金额787万元;完成交通事故核损认
定1276期,认证金额650万元。
价格信息中心认真搞好农贸市场价格监测,根据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分析变动原因,预测其运行
走势,及时向社会发布与群众休戚相关物价信息。全年向社会提供价格信息12期,同时,在搞好价格
监测的同时,及时将物价新政策报送给区委、区政府信息科,为领导决策提供有用的价格信息,为全
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撰稿:刘玉田 张 亮
审稿:庄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