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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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领导成员:
院 长:刘士平
党组书记:刘士平
副 院 长:刘洪金 凌 平 王金国
党组副书记:刘洪金 凌 平
纪检组长:陈克忠
工会主任:贾光明
党组成员:王金国 陈克忠 贾光明
马志晓 庄岩(女)
郝中勇

【机构设置】2005年,兰山区人民法院下设执行局(正科级,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
庭)、政治处(正科级,内设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和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
庭、行政审判庭(与赔偿委员会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办公室、研究室(加挂
审判委员会牌子)、技术室、监察室、法警大队、兰山法庭、南坊法庭、半程法庭、义堂法庭、银雀
山法庭18个职能部门。截至2005年底,全院共有干警134人,其中院领导成员9人,中层正职17人。干
警大专以上学历134人, 占全院干警的100%, 其中本科学历118人,占全院干警的88%,研究生3名。

【概述】2005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
以“从严治警、以制治院、工作创一流,整体上台阶”为目标,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
工作方针,在审判、规范化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实现了新的突破和提高。
在审判工作方面,坚持实行案件评查通报、错案追究等制度,大力开展了积案清理、执行会战、
百日办案竞赛等活动,促进了案件质量、效率的提高。
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充分利用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的大好机遇,深化改革,狠抓审判、
执行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完善了制度建设,使区法院的整体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在队伍建设方面,为强化干警思想建设,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
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强化干警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了以“结穷亲,解民忧,受教
育,促发展”为主题的扶贫双联双带实践活动;为强化干警廉政建设,大力开展“十廉”活动;为强
化干警的形象建设,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活动;为强化干警的业务建设,开展了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
除此,区法院还依据上级法院指示精神,与区司法局联合从社会各界中选任人民陪审员55名,2005年
陪审案件共计545件。
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以争创“五化法庭”为契机,认真抓了法庭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和装
备现代化建设;同时对院机关的审判物质装备建设也加大了投入,有效地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高效开展。

【刑事审判】2005年,区法院坚持严打方针,全面开展严打斗争,对检察院起诉的各类刑事公诉
案件和自诉案件做到快排期、快审理、快结案、快宣判,以实际行动积极开展“建设平安临沂、平安
兰山、创建最安定区”活动。1至12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94件,判处犯罪分子1571名。
在受理的全部刑事案件中,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252
件,占21.50%,人犯336名,占18.6%;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公民财产权利案件469件,占43.81%,
人犯804名,占48.67%;寻衅滋事、伪造证件,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制作、出售淫秽物品牟利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176件,占16.94%,人犯292名,占18.29%;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2件,占3.35%,人犯65名,占3.4%;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和贪污贿赂案
件分别为125件、28件,分别占11.87%、2.54%。在上述各类犯罪中,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交通肇事和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中的故意伤害以及侵犯财产罪中的抢劫、 盗窃分别占同类犯罪的
88.03%、68.40%、76.39%。
在受理的刑事案件中, 2005年度生效判决犯共计1271名, 其中民工108名、 其他农民1013名,共
1121名,占同期生效判决犯的88.20%;无业人员100名,占7.87%。

【民商事审判】2005年,区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958件,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066件,
占全部案件的17.89%, 合同纠纷案件3925件, 占65.88%, 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民事案件967件,占
16.23%。
在各类民商案件中,离婚纠纷952件,占婚姻家庭类纠纷的89.31%;买卖合同纠纷1468件、借款合
同纠纷1342件,分别占合同类纠纷案件的37.40%、34.19%;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306件,占权属、
侵权纠纷类民事案件的31.6%,占区法院民一庭受理的各类案件之首。以上几类案件所占比率突出,
引人关注:离婚案件的高比率反映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不稳定性增强,也反映了公民自我意识的
提高;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案件,一方面反映了全区市场的积极态势,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随着市场的
活跃和经济的良好走势,融资类案件增多,民间借贷的高比率一定程度可能滋生经济不稳定因素;道
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大量增加,与大量私家车的增加不无关系,也对临沂的交通管理提出了
更高更严的要求。

【行政审判】2005年,区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09件,涉及城建、公安、交通、技术监督、计
划生育等许多部门。其中房屋登记53件,行政许可33件。
较之往年,涉房产登记、规划、拆迁的城建案件所占比重较大,这与近年来临沂市大力进行城区
改造、房地产开发以及公民的维权意识日益提高有着很大的关系。区法院遵照党委指示精神和上级法
院指示,在稳妥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政府,强化行政执行。一方面维护了公民的合
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另一方面针对行政机关部分行政处
罚得不到有效履行的情况,加大行政执行力度,维护了行政权的权威。

【执行工作】2005年,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948件,标的额44344.63万元。
在执行工作方面,区法院一是继续每年7至9月份开展“执行大会战”;二是以执行局为主体,建
立执行工作机制,狠抓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认真实行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分离制度和强制措施
统一实施制度,严明执行程序,规范执行方式,科学执行管理。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向区委、人大汇
报中院关于构建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会议精神,中共兰山区委办公室、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
下发了兰办字[2005]44号文件,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政法委书记,区
委办公室主任,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局
长为副组长,区直部门、银行、保险等22个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兰山区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领导
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法院执行局,构建了新的执行工作机制,强化了执行管理
力度,真正做到了党委、政府重视执行,全社会关心执行,有关职能部门参与执行,极大地推动了区
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

撰稿:郭超燕 马文娟
审稿:凌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