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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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领导成员
局 长: 慕增军(女)
副 局 长:冉祥云(女) 王相余
王友存
纪检组长: 包玉启
工会主任:张继英
区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主任:田宗春

【机构设置】2005年,区民政局下属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天都陵公墓管理处2个副科级单位;
局机关下设办公室、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婚姻登记处、政工科、老干科、财务科、信访科、优
抚安置科、救灾救济和低保科、社会福利科、区划地名科、双拥办、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
设科、民间组织管理科等15个科室,共有干部职工25人。

【概述】2005年,全区民政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
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以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基本
目标,以为广大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方向,牢固
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强化发展,努力实现了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优质的福利
服务、规范的社会事务管理和牢固的军政军民团结,为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5年度,
区民政局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全区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政
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平安兰山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
集体,被区政协授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称号,在行风评议中取得总分第三名的成绩;被市委、市政府、
临沂军分区授予全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全市履行计划生育分工职
责先进单位等称号;被市民政局评为有奖募捐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民政厅评为民间组织管理宣传先进
单位,局档案室被评为省二级档案室。

【城乡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形成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
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以各种名义出具虚假证明、帮助他人非法骗取低保的,给予坚决查处。
截至年底,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被保障人员达到910户2423人,发放低保金201万元,户均2135.6元,实
现了应保尽保;农村低保383户1069人,发放低保金30万元。
救灾救济及时高效。年初,针对旱灾,及时将无粮、无钱的“双缺户”纳入农村低保,保证了春
荒灾民的基本生活。6月14日兰山区遭受罕见的龙卷风和冰雹袭击后,紧急筹集救济资金22万元,下
拨到各镇、街道,用于解决灾民房屋倒塌、失火、人员重伤和农作物绝收户的居住、生活困难,帮助
灾民度过难关。进入冬季后,及时、足额下拨低保和救济资金,并拨出20.5万元用于困难群众越冬取
暖。 同时, 认真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接收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年底前向全区特困家庭
2160人发放越冬暖衣6000件。12月13日,局领导班子联合兰山街道张家王庄社区到包扶村小城后村看
望了5户特困群众,每户发放25千克面粉、5千克食用油和300元慰问品和慰问金;12月17~31日,对李
官、枣沟头、白沙埠、供销社、粮食局、经贸局等镇和部门的特困下岗职工以及困难侨属、部分少数
民族群众、农村老党员、老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将救助金、米面油等日常生活用品及时送到困
难群众家中,解决了他们的过冬和节日期间的生活困难。
慈善事业走在全市前列。年内,共开展了3次集中捐助活动,“慈心一日捐”接收捐款62.3万元,
龙卷风灾后接收捐款9.8万元,11月为充实慈善超市物资接收捐款5万余元以及日用品、衣服等物品一
宗。年初,举办了“华丰情”“扶贫济困”慈善文艺演出,现场筹集慈善基金77万元。7月上旬,成
立了兰山区慈善总会。8月下旬,区慈善总会向40名本科特困高考新生每人发放了1500元的慈善救助金。
在全市率先建立起2家慈善超市,中秋节前筹集款物近7万元向低保贫困户发放过节物品,收到良好的
社会效益。

【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有了新突破。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
兰山区承担了全市27个被测评社区中的25个。按照市委、区委“创城”工作要求,抓好宣传,加大社
区建设投入。协调有关部门多方筹集资金2260万元,完善了社区“十个一”建设。同时,投资80余万
元,在沂州社区建成全市最大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面积达到450平方米,集休闲、娱乐、医疗、保
健、康复多种功能为一体。在此基础上,为增强“创建”活力,联合教育、卫生等部门开展教育进社
区、服务进社区、卫生进社区等“四进”活动。由于措施扎实有力,全区53个社区全部达到省级文明
城市测评体系标准,35个社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社区”称号,5个社区被授予省级“零
家庭暴力社区”称号,兰山区也被授予“全省文明城区”称号,为创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的基础。11
月,兰山区代表临沂市在全省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同时,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10月中旬配合区体育中心在市体育场举行了首届社区运动会,城区53个社区1420名运动员组成了38支
代表队,参加了篮球、乒乓球、象棋、健身操、门球等14个项目的比赛。
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有了新进展。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成功进行了全区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狠
抓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重点的全区村级工作规范化工作,12月在朱保镇组织召开了现场会,并以此
为示范在全区全面铺开。树立起一批民主法制示范村典型,全年有17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市民主法
制示范村,加快了全区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

【双拥和优抚安置】落实优抚待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为856名革命伤残军人换发了残疾证。
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将优抚专项经费及时下
拨到优抚对象手中。对全区的优抚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全年共为“三老”优抚对象减免各种医
疗费3万余元,为6名人员办理了因公牺牲手续,为32名优抚对象办理了低保,为7户孤老优抚对象修
缮新建了住房,并下拨18万元临时救助金,解决了他们的医疗和生活难题。
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围绕热点、难点问题,为部队排忧解难,春节、“八一”等重大节假日
期间,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军地座谈会、军民联谊会等活动。
切实搞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本年度继续采取以政府指令性计划分配为主和以鼓励自谋职业为辅
的办法,对255名退转军人分2次妥善安置,其中,37人安置到事业单位,218人安置到国有、私营和股
份制企业中,圆满完成了上年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任务。

【社会福利事业】福利生产企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全年销售收入23.5亿元,实现年利税9500万元,
安置残疾职工591人。联合国税、地税部门对全区14家福利企业进行年检,13家被审定合格,1家被依
法注销。
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起步快。按照上级规定,今后“五保”供养由集体福利型转为社
会救助型,供养资金来源由集体为主转为财政负担为主。及时摸清了全区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人数,
制定出台了《兰山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区11处敬老院也制定了分步改造计
划,改造工作进展顺利。
认真实施“星光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地配置实施了第三批、第四批“星光计划”建设项目,与
区财政局联合上报金坛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7处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申请资助金额180万元;与
区财政局联合上报马厂湖敬老院省级福彩资助项目,申请资助金额30万元。
做好弃婴安置工作。对全区社会弃婴、弃儿、残疾儿童进行摸底调查,下拨社会弃婴抚养费9.6
万元,将28名残疾儿童全部安排寄养,并为其中3名心脏病弃婴做了康复手术。针对农村光棍汉收养
情况不明状况,组织有关人员到8个镇、街道24个村32户,进行调查,核实收养手续,对12例手续不齐
的收养户撤销其收养资格。
开展了“微笑列车”行动。对全区排查出的11名适合做手术的唇腭裂患者进行了治疗。

【信访稳定工作】2005年,共接访涉军人员22次300余人,进京值班40天,处理信件100余起。成立
了涉军人员稳控工作领导小组,代区政府出台了《兰山区稳控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方案》。建立了“联
席会议” 、 “联合接访”、“督查”等三项制度,对值班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根据
《兰山区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全年涉军信访形势稳定。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婚姻登记工作有了新成绩。在婚姻登记处建立了“服务示范岗”,做到用
语规范、礼仪工整,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把关,确保不发生违法登记现象。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手
续6450对,离婚手续1013对,出证手续245份,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抓好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在登记和管理工作中依法严把登记初审关,促进规范化管理。年内,注
销登记4家, 新审批登记社团5家, 培育发展农村经济专业协会2家,备案25家,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
112家,变更登记23家。同时,联合区教育、卫生、物价等部门对教育类、科技类、劳动类民办非企
业单位进行大检查,在全市首次对婚介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检查清理,净化了婚介市场。全年登记
率、年检率均处于全省前列,全市第一。
区划地名工作有了大的进展。完成了夏坡村、八里官庄村的更名工作,分别更名为华夏村、大官
庄村。对半程、李官、白沙埠、枣沟头4个镇进行了村级行政规模调整,将半程镇58个村合并为50个,
李官镇49个村合并为39个,白沙埠50个村合并为36个,枣沟头54个村合并为50个。完成了兰山区至河
东区的界线联检,对兰山、河东两区边界线及所设界桩进行了联合检查,重新勘测界线,修复界桩,
埋设花岗石界碑11颗。
殡葬管理服务实现了经济、社会效益的新突破。积极搞好艾山公墓建设,重建了2处名人园,完
善了高中低档墓区建设, 改善了墓区布局, 全年绿化总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 铺装服务区内停车场
6000平方米,改造了监控设备,强化了治安管理。全年总投资200多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90万元,初
步形成了集瞻仰、观光、悼念为一体的园林式公墓。积极宣传《兰山区殡葬管理办法》,加入了临沂
市殡葬协会。加强了对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杜绝了土葬。强化了对殡仪车辆的规范管理,杜绝尸体
外运和乱收费现象,更新了全区旧式殡仪车辆9台,实现了定人、定岗、定责。

撰稿:马堂亮 丁 涛
审稿:慕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