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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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领导成员
检 察 长:苏 波
副 检 察 长:支良美(女) 韩振涛 *
董金伟
何凤蕊(女) * 王明文
纪 检 组 长:刘坤岘
检委会专职委员:韩善宏 吴海南
张恩楼
何 萍(女) *
政 治 处 主 任:刘晓英(女)
反 渎 局 局 长:郭英亮
反渎局副局长:乔洪庆
反 贪 局 局 长:刘全林
反贪局副局长:姜 涛 刘 强

【机构设置】2014年区人民检察院设机构15个:办公室、政治处(内设人事科、宣传科、干部教
育培训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办公室、未成人刑事检察科)、侦查监督
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内设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反
渎职侵权局(内设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
技术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司法警察大队、行政装备科、行政监察室、案件管理指挥中心、网络信息
管理中心(事业单位)。设立纪检组和中共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设立派驻兰山检察
室、派驻银雀山检察室、派驻南坊检察室、派驻义堂检察室、派驻李官检察室、派驻汪沟检察室6个
检察室。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加强与公安、 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涉黑涉恶、
“两抢一盗”等犯罪活动。共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416件1972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48件2270人,
批捕1125人,提起公诉1681人。依法对36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等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努力
减少社会对抗;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模式,对23名
未成年人依法作妥善处理,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创新和谐执法方式,综合运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
等措施,对85起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调解处理。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立查各类职务犯罪31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人,正处级干
部1人,科级干部6人,大要案率100%。依法查处市农业机械局原局长张某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受贿、
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涉案数额580余万元案件。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5场,受教育9000
余人次;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预防咨询8人次;办理行贿档案查询469次;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基础依据,组织撰写的《2013年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
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年度报告,是全省检察机关获此荣誉的两个基层院之一。

【诉讼监督及法律监督】全年监督立案13件,监督准确率100%;提出刑事抗诉案件6件,已获改
判3件;办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案件13件,年度滚动改判13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件,
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0件;接待群众来访378人,受理举报控告信件79封,全部依法妥善处理;依法终
结历时近20年的马茂臣申请国家赔偿案,妥善办结2起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有效开展社区矫正检察
监督工作,先后16次参加集中入矫宣告仪式,对657人训诫、谈话;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专项检察活动,对6名罪犯建议收监执行。

【队伍建设】抓好心理调适、信息化应用等公共能力培训,让干警在实践中承受压力、丰富经历、
提升能力。派员参加全国公诉人实训,开拓视野;组织干警到派驻检察室锻炼、参与检察长在区里的
接访活动,帮助干警在群众工作一线锻炼成才;与大专院校建立共建关系,推行定制培训,取得明显
成效。先后1人入选“全省检察师资人才库”,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申报的两个理论研
究课题,分别被省法学会、省检察院批准立项。2014年,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模范
检察院。

撰稿:黄继承审稿:支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