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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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 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 听取并原则同意《政府工作报告
(讨论稿)》等起草情况。
2月7日,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迎接国家淮河流
域水污染防治核查工作。会议要求,要把迎淮核查既作为一项应急的政治任务,又作为一项常态化的
日常工作,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全区的头等大事,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2月19日,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开展中心城区
建设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工作。会议要求,要把开展中心城区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作为改善城区
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兰山区作为主城区,全区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市政府的决
策部署上来,多方联动,综合施策,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
3月24日,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国务院和省、市
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
步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以
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廉政工作新局面。
4月9日,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城乡水域环境综
合整治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
实加强领导,作出周密安排,确保整治活动成效。
5月10日,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市事业单位改革
暨控编减编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的汇报。
5月15日,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全区大气污染
防治工作的汇报。会议要求,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和民生工程
来抓,确保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6月30日,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对水利局南山
片区下达征收决定的汇报。会议要求,在征收改造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各项工作程序,确保征收改造
顺利推进。
9月18日,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迎淮工作进展
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加快各项迎淮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完工并投入运行。
要严把工程标准,努力建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11月14日,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市地方政府存量
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会议要求,要充分认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
真学习研究国务院《意见》,吃透各级出台的实施办法、方案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尽快制定兰山区
的相关实施意见。
11月21日,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省、市推行行
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
12月1日,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冬季退役士兵
接收安置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全区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严格规范程序。
一定要在报名审核、文化考试、成绩张榜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12月26日,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整合全区居民
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研究医保金征缴和发放工作,加强协调配
合,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12月31日,十八届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四十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全区迎淮工作和
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根据省里模拟核查反馈的情况,做到边工作边
总结,将水域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湿地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工作经验,
由区迎淮办及时整理汇总,及时向上级报送。

撰稿:李 君审稿:赵东明 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