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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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领导成员
局 长:焦秀荣(女)
副 局 长:姜开昌 于万秀(女)
范建勋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胡 波

【机构设置】 2013年,区民政局下属区社会救助中心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艾山天
都陵公墓管理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区婚姻登记处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局机
关内设办公室、优抚安置科、双拥办公室、救灾救济科、城乡低保科、基层政权和社区
建设科、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慈善
总会办公室12个科室,共有干部职工50人。

【概述】 2013年,全区民政工作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和“干部作风建
设年”两项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规范低保管理,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月人均236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月人均115元,全年共发放低
保金3431.57万元;新增养老床位1016张,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善款66.21
万元;新建老年公寓和敬老院7处;培育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承接
政府职能的能力,全区共登记的社会组织383个;是年,先后获得“全省信访稳定工作
先进单位”、“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实现“省双拥模范区”六连冠等多项荣誉称
号。

【社会救助】 救灾救济。制定出台各类救灾应急预案,成立兰山区减灾委员会,签订
《救灾物资储备供求协议》。全年共发放冬春期间自然灾害救助金70万元,救助灾民
4200人;发放冬季贫困救济补助金41.5万元,救助生活困难群众830户、2490人;发
放慈善救助金33.03万元,救助困难户1171名、救助孤残儿童71名;干部联系群众活动
中,发放特困家庭生活救助金75万元,救助特困家庭1500户、3165人。通过医疗救助
“一站式”平台救助低保、五保大病困难户537人次,救助金额57.9万元;救助大病困
难户786人,发放救助资金249.8万元;在全市率先试点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共
救助重特大疾病困难家庭68人次,救助金额22万元。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370元,提高标准后,区属城市低保月人均
补助金额达到236元,市属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金额达到217元,省属城市低保月人均
补助金额达到205元,城市低保对象增加到710户、1605人,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
413.81万元。
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2000元,月人均补助金额达到115元,农村
低保对象增加到22763人,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017.74万元。
五保供养。“五保”供养全面落实。全区现共有“五保”老人865名,其中集中供
养472名,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由336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由
2000元提高到2400元,全年拨付“五保”供养资金264万元。
慈善事业。打造“兰山慈善”品牌,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2013年区慈善总
会共接收社会各界为雅安地震捐款物150余万元,居全市第一。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城乡社区建设。2013年实施行政村规模调整。全区共调整减
少行政村150个,行政村(社区)由472个减少到322个,总体减少31.8%。区政府批复
《兰山区2012-2015年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全区共规划80个大社区,45个城市社区
调整为38个。4个社区争创“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建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4
个,年底,已有10个镇街道12个社区完成基层民政办的示范点打造工作。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探索出“一中心、两推动、三重点、四达到”的工作模式
和许多新经验、新做法。继续推进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扫尾和“难点村”治理工作。

【双拥、优抚和安置】 双拥工作。春节、 “八一”期间,区委区政府向8家驻军单位
官兵赠送价值50余万元的慰问金和慰问品。各镇(街道)、区直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各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拥军活动。沂蒙百货大楼设立“士兵奖励基金”。在全区形成“上
下一条线、左右连成片、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社会化双拥社会化服务网络,在
全区理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搭台、齐抓共管、社会唱戏”的双拥社会化运行模式。
优抚工作。区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479元,标准位居全市第一,
全年共发放抚恤金770万元,发放生活补助678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1219.5万元。
在去年完成散葬烈士墓迁移工作基础上,完善茶山烈士陵园设施建设,并成为全市散葬
烈士墓集中管理工作现场会议参观现场之一。
安置工作。坚持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原则,于12月23日组织2012年冬季
退役士兵安置考试,有83人参加考试,7人通过考试考核进入事业单位。以退伍义务兵
(两年)自谋职业补助金4万元标准为基准,服役期每多一年增加3000元。全区申报自
谋职业人数为103人,自谋职业率达到82%,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476.2万元,发放
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45.9万元,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710万元,共315
人。
涉军人员稳控工作。做好对重点人员的稳控及信息的提前掌握,坚持24小时值班和
零报告制度,完善科学、合理、有效的涉军人员信访稳控机制,使全区涉军信访工作整
体态势良好,全年全区无一名涉军人员去省进京上访。

【社会福利事业】 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区新增养老床位1016张,新建老年公寓和
敬老院7处,建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处、农村幸福院
12处。兰山街道、白沙埠镇、李官镇被评为全国三星级敬老院,评选数量位于全市前列。
区、镇街、村居三级慈善网络基本形成,打造镇街级示范点三个,村社区级示范点五个。
孤残儿童保障。根据(临民函〔2011〕3号)《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和(临民〔2012〕4号)《关于发放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文件规定,
严格孤儿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和范围,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费发
放的对象,兰山区共确定社会散居孤儿78名,其中受艾滋病影响儿童12名, 共发放孤
儿基本生活费67.4万元,实行社会化发放。“六一”走访慰问孤儿70名,发放救助金
2.1万元,给上小学的孤儿发放书包15个。切实保障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受影响儿童
生活等各项待遇。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直
接登记和一业多会制度。全区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383家,其中社会团体66家,民办非
企业单位317家。
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一是区划地名“安定工程”有效推进。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
理工作,联合相关乡镇政府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法规的宣传工作,做好界碑的日常维
护,督促各乡镇按照民政部《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好辖区内的界
碑。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实施“两图一责”制度,制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示意图、网络图、
与乡镇政府签订界线管理责任书,并监督乡镇与村、村与界管员之间签订责任书。使行
政区域界线管理走上规范化道路。按照民政部关于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山东
卷·临沂兰山区部分》的要求,由地名科牵头配合区政府办公室联合旅游局、水务局、公
路局、国土局、史志办等单位对相关资料进行校对、修改,并形成详细的修改说明,编
制兰山部分的初稿。按照省民政厅编辑《山东古镇古村》出版的要求,筛选符合要求的
镇、村,并整理相关的数据及文字材料。二是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工程”扎实开展。婚
姻和收养登记程序不断规范、效率显著提高。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2万对,离婚登记2826
对,补办婚姻登记2155对,出具婚姻证明1.5万份,合格率100%。收养登记24件,无
一例违法登记。三是殡葬改革“文明工程”逐步拓展。深化殡葬改革。继续开展殡葬改
革示范活动,在农村确定义堂镇作为试点,加大殡葬改革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南坊街道
在5个旧村改造社区规划建设6处殡葬服务站,为390余户居民按照移风易俗新规办理丧
葬事宜,并下拨40余万元奖励资金。义堂镇埠北头社区建起殡葬服务站,购买桌子、凳
子、餐具、音响等设备,供丧主无偿使用。砚台岭社区投资350万元,建设占地面积0.33
公顷,建筑面积2260平方米的缅怀馆,为丧主提供便捷的服务。
撰稿: 陈繁荣
审稿: 焦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