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行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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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领导成员
局 长:王成杰
副 局 长:周树欣 孟凡俊
李兆叶(女) 董 超
纪检组长:刘存山 李兆叶(女) *
普 法 办 主 任:周树欣
普法办副主任:房振强 董 超 *
副 主 任 科 员:徐林田

【概述】 2013年,区司法局以做大做强司法行政工作为目标,把工作重心向最基层
延伸,在全区初步实现“普法、调解、公证、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
工作的全覆盖,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司法行政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是年,兰山区被全国
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区司法局先后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
为2013年度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人社厅和省司法厅授予“司法行政
系统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政法队伍建设先进
单位,被区委、区政府评为综合工作先进单位等。

【法制宣传教育】 围绕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区这个目标,突出抓普法阵地建设。
加强法制基地的建设,建立高标准、高质量、规范化的公务员、青少年、农民工、企业
职工四个普法教育基地,满足不同群体了解法律知识的需求。全年到基地接受教育的达
10万人次。按照区里统一部署要求,司法行政工作全部进驻批发市场。在各大批发市场,
组建普法办,设立固定宣传栏,并利用各种电子屏、触摸屏进行宣传。
发挥普法办牵头揽总的作用,创新立体式宣传形式。利用“三八”、“五一”、“12.4”
等各类纪念日、宣传日联合相关部门在社区、农村、广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开展40余场
次法制宣传活动。由区直各单位33名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的普法专家讲师团,定期举行法
制讲座。在新浪网开通“法治兰山”微博和博客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疑难问题。
全年共开展各种集中法制宣传40余次,举办法制讲座20余场,编印各类普法宣传
材料20万余册,发送普法宣传短信7万条,受教育群众达50万人次。年底全区有国家级
“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6
个,80%的村(社区)达到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法律服务】 公证工作: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政
府采购、旧村、旧城改造等事项中担当重要角色,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全年办结各类
公证事项达4万余件,办证件数增长110%,公证业务量位居全省县(区)级公证处第一
名。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投资7万余元在所有村(社区)、大型市场统制设立法
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公示牌。统一印制5万多张便民服务卡,由各个法律顾问
发放到居民手中,让群众在有法律需求时得到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
进基层”活动,派驻296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到全区472个村(社区)担任法
律顾问,每周到村(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村(社区)起草、
修改和审查重要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各类合同、居民公约,对重大决策事项提出法律
意见和建议。活动开展以来,共开展集中法制宣传20次,发放宣传材料1.8万余份,与
社区共建法治广场1处,接待社区居民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10万余人次,
为社区提供法律意见书15份,成功调解纠纷36起。

【法律援助】 以“应援尽援”为目标,在全区11个镇(街道)分别建立一处法律援助
工作站,在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建立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全年全区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81件,发放法律援助补贴14.3万
元,接听并解答“12348”法律咨询电话900余次。

【基层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工作原则,
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在区、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立调解组织的基础上,重点
拓展企事业调解组织的创建,在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以及大型市场建立调
解组织。巩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逐步实现诉调、检调、
公调、交调、信调、医调等“多调对接”。全区建立各类调解委员会656个,有调解员
1906名。对专业性调委会工作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培训,使调解员培训常态化,实现培
训全覆盖。全年共组织调解工作专家和基层调解能手,对全区基层调解员进行23期专业
集中培训,参加人员达2100余人次。
调解范围向重大疑难案件、重大突发性案件、市区医患纠纷、拆迁、非正常死亡以
及信访延伸。全年全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743件,其中各专业调委会化解2344件,
各镇(街道)化解1259件,各法律服务所化解940件,各律师事务所化解200件,化解
重大疑难案件97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4起40人,化解群体性上访案件6起99人。
矛盾纠纷排查。本着“哪里有问题去哪找,哪里有诉求去哪解决”的原则,组织开
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在各镇(街道)和村(社区)成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小组,
对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人员排查到位、防范到位、调处到位,确保把纠纷化解在
萌芽状态。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700余户群众进行走访,通过走
访调查,主动寻找矛盾隐患,及时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
全年共排查各类纠纷420件,预防纠纷337件。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全区共有在册矫正人员704人,安置帮教对象722人。
“两类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均达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帮教安置工作。探索各种帮教措施,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司法所、
村(社区)、家庭三级帮教管理模式,为每名刑释解教人员建立安置帮教小组,做到刑
释解教人员有人管、有人问,促进其思想和行为的转变。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
坚决落实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表现划分不同的管理等级,制定不同的矫
正方案。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定期举行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入矫宣告仪式,明确告知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所享有的
权利和义务。利用手机定位系统和脸谱识别仪,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
实现了网络监控全覆盖,有效减少了重新犯罪。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在方
城镇占地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投资60余万元建设的区社区矫正服务中
心暨安置帮教基地已经投入使用,提升区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水平。
撰稿:王 媞
审稿:孟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