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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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领导成员
局 长:朱崇戬 * 袁世勇
副局长:林 虎(回族) 季朝友

【概述】2012年,全区民族工作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着力抓薄弱环节,
抓创新带动,努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区宗教工作以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为
主线,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注重实效,强化服务,着力在解决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上
下功夫,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被授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民族工作】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抓好国办发3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贯彻上级对少数民族群
众的补贴政策。会同财政、街道、社区将国家拨付的牛羊肉补贴款和养殖补贴款及时发放到穆斯林群
众手中。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形式,
逐步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继南道、北道和南关三个村(社区)后,御碑街社区也建成少数民
族文化健身活动中心。按照有关政策,积极将三禾永佳动力有限公司和山东鸿儒文化集团两个企业申
报为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做好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区民宗局开展帮助困
难群众,培养引导各类人才、先进人物等工作,共走访慰问少数民族群众20多人次,座谈少数民族群
众中的各类人才、先进人物70多人次。依托区政府政务大厅设立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三个窗口,为
少数民族群众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权益保障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帮助和引导。配合市局和区直
有关单位做好第十三网格的创城工作及露天烧烤整治等工作。对清真食品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在春节、
中秋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检查。会同区教体局做好对有关学校清真灶或清
真食堂的设立与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服务工作。4月份,结合辖区实际,对清真食品经营市场(主要是
商场、超市及清真食品的专业销售经营单位)进行为期一个多月的全面整治。

【宗教工作】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做好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在人民广场、主
要路口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材料发放、政策法规咨询、讲解等活动,接待群众400余人次;通过
会议、座谈等形式向宗教界宣传宗教政策法规,扩大社会的知晓率;认真做好《新编卧尔兹》的印刷
发放和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年内,受省宗教局表彰授牌的宗教活动
场所达到52处,列全市各县区之首。继续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有11个宗教活动场所参加
创建申报,其中寺观教堂类7个、固定处所类4个。开展和谐创建“回头看”活动,巩固提高创建活动
的成果。重点对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各宗教之间和睦相处、宗教与社会和谐、信教群众自
觉遵守法律法规等几个方面的教育,使各宗教场所内部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民主管理能力不断加
强,和谐意识普遍增强。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对教职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登记备案等工作。指导区宗
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人员、财务等“十项”管理制度,设立会议、信教群众等“五档六簿”。
在财务管理上,对于基督教和天主教两个宗教团体,指导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开设集体账户,增置
办公设施,将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纳入团体的统一管理。基层场所每月(季度)汇总当月(季度)
的财务收入、支出情况,签字后定期到团体总会计处报账。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维护宗教领域稳定。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开展对民族宗教事务的调研工作,摸清
全区民族宗教方面的整体情况。依法查处非法宗教活动。组织人员对临西八路的阿尔楠、联安现代城
等基督教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依法查处。联合民政部门,对义堂镇南屠苏非法开办孤儿院的一基督教信
徒进行教育。有效应对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经常性矛盾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和妥善解决影响
宗教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做好各级“两会”期间维稳工作。
撰稿:季朝友 徐立志
审稿:袁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