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集体 先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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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略)

先进人物

【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
姜自秀 女,汉族,临沂市兰山区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60年7月出生,1974年5月参加工
作,1979年4月入党。兰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兰山区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党
代会代表,兰山区第十三届、十四届政协常委。
姜自秀自1985年10月从事老干部工作,特别是1998年4月担任老干部局局长以来,兢兢业业,勤
勤恳恳,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广
大老干部喻为“闺女局长”,被广大组工干部称为“部长大姐”,被广大老干部工作者赞为老干部工
作的“活字典” 。 在她的带领下,兰山区各项老干部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前列,省委老干部局
《情况反映》多次刊发兰山区的典型经验做法。在2003年、2008年全省离休退休干部暨老干部工作先
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兰山区委、区政府被评为“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姜自秀被评
为“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2003年被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省人事厅记三等功,2008年被省
委、省政府记一等功,并代表全省老干部工作者作了表态发言。
2011年,姜自秀被中组部、人社部授予“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称号。
注:资料由区老干局提供,补录

【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
上官兰香 女,汉族,临沂市罗庄区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63年2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
工作。兰山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自参加工作以来,上官兰香常怀报国之心,永葆进取之志,全情投入到为国奉献、为民服务中去。
“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一直是上官兰香的座右铭,主动把学历教育延伸为终身教育,把阶段
学习延伸为终身学习,学深政治理论,学精业务知识,学通工具技能,学好修身本领。在卫生局工作
期间,她带领干部职工开拓进取,大胆创新,积极推行定岗定位、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实施目标分
解量化考核机制,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等系列改革,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为盘
活动卫生资源,她率领卫生局党委成员一道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对区第一、二人民医院进行了
大胆的撤改合并,使新组建的区人民医院扭亏为盈。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后,潜心研究医改
政策,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居民健康服务卡、医疗就诊卡、新农合卡“三卡合一”的信息化系统,率
先推行了“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2年12月,上官兰香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全国卫生系统
先进工作者。
注:资料由区妇联提供

【检察日报社“百名优秀通讯员”】
赵 健 男,汉族,临沂市兰山区人,本科学历。1978年9月出生,2004年10月参加工作。临沂市
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干警。
自2008年10月调入政治处以来,面对繁重的宣传工作任务,赵健任劳任怨,恪尽职守,经常加班
加点撰写新闻稿件、积极宣传检察工作亮点创新。赵健撰写、发表的新闻稿件,始终紧紧围绕辖区内
发生的关系到民生民利的多发犯罪和检察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各种新举措等主题,从新闻的角度深入
剖析事件,在努力引起地方政府和群众的广泛关注、提醒有关单位和群众防范犯罪事件的同时,大力
宣扬检察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情怀,取得显著宣传效果。5年来,赵健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
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700余篇,他撰写的《合理怀疑发现监控录相隐情》、《培训开小灶.按需营养》、
《延伸服务让矛盾纠纷烟消云散》等文章先后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40余家新闻媒体发表。
其中在《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头版头条、头版发表新闻稿件10篇,对提升兰山检察工作的知
名度、美誉度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赵健先后多次荣获区先进工作者、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三等功)、省政
法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2012年1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检察日报社表彰为检察日报社第七
届“百名优秀通讯员”。
注:资料由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全国模范法官】
王永涛 男,汉族,临沂市费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1年12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
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人民法庭庭长。
王永涛1995年进入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副庭长、庭长,扎根基层人民法庭17年,审理的4500
余起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越级上访、无一重大改判,被誉为“沂蒙办案状元”。王永涛县有较为
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对社情民意的深刻理解,结合多年的审判经验,探索总结了适合乡土民情的“四三
三四”调解工作法,得到同行们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山东省法官学院邀请作专题报告。近年来,王永
涛先后被评为“全市十佳办案能手”、“全省十佳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等
功各一次,201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2011年3月,临沂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在全市政法系
统开展向王永涛同志学习的活动,2012年5月,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
2012年2月,王永涛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注:资料由区法院提供

【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李公奎 男,汉族,临沂市费县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59年9月出生,1979年8月参加工作。
兰山区司法局汪沟司法所所长。
自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6年来,李公奎以人民调解工作为重点,认真履行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司
法行政职责,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20多年来,他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
3300余件,调处重、特大疑难纠纷130余起,防止械斗100余次,防止群体性事件40余起,防止民转刑
案件150余起,充分展示了一名基层司法所所长的风采。
2001年4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2001年8月被山东省普法办公室、山东
省司法厅评为先进个人;2003年3月当选为临沂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6年5月被临沂市委、
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劳动模范;2008年3月临沂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2009年5月被山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10年10月29日费县司法局作出向李
公奎同志学习的决定;2011年12月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人民调解能手”称号;2012年8月被司
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
注:资料由区司法局、汪沟镇政府提供

【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
李建全 男,汉族,临沂市兰山区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61年8月出生,1976年3月参加工
作。中共兰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李建全坚持以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为抓手,扎实工作、勤奋进取,为全区政法综治暨平安建设工
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
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关心、爱护同志,在思想上、行
动上自觉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他认真组织开展政法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健全完善执法监
督制度,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了政法部门的办案质量和效率,规范了
干警的执法行为,全区没有发生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促进了兰山区政法工作的健康发展。以“建
设平安兰山,创建最安定区”为目标,他着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治安基础建设
年活动、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等各项重点工作,全区涉法涉拆信访案件大幅下降,社会治安秩
序良好,有效地确保了全区社会持续稳定。同时,他还主动承担维稳任务,不畏艰难,身先士卒,带
领普村、前十等多个工作组,高质量地完成了落后村社区综合整治任务,妥善处置了多起重点案件,
出色地完成了维护社会稳定任务。在年度工作中,积极协助组织了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全市深入推进
大调解机制建设等多个市级以上现场会,兰山区的流动人口“五化”管理、“三调联动、多调对接”
大调解机制等多项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管理创新等多项工作在全省试点,
有力地提升了兰山区的政法综治暨平安建设水平。
李建全先后获得2008年度全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三等功) , 2009年度平安临沂建设先进个人
(二等功)。2012年1月,李建全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1年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并记一等功。
注:资料由区政法委提供

【“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
侯家明 男, 汉族,临沂市费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理财规划师。1960年11月出生,
1978年12月参加工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
侯家明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工作上雷厉风行,始终坚持零售银行的市场定位,不断创新服务,
并根据客户需求不断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助推农户、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他关爱员工,注重企业
文化建设,致力于打造具有鲜明农信特色的管理方式和企业文化。在他的带领下,兰山合行各项业务
取得了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末,兰山合行各项存款余额16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23亿元,实现各项
收入13.5亿元,经营利润6.8亿元,缴纳税款2.34亿元。存贷款规模居全省农信系统前列,电子银行
业务替代率、个人网银和手机银行交易量和交易笔数均居全省农信系统首位,经营利润连续多年位居
全省农信系统第一位。兰山合行连续多年被区党委区政府授予富民强区“特别贡献奖”和“功勋企业”
荣誉称号。此外,还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全国青年文明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等数十项国家级、省市级称号。
2012年“五一”前夕,侯家明被省总工会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注:资料由区总工会提供

【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
于 芳 女,汉族,山东威海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59年8月出生,1974年12月参加工作。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兰山区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临沂市第十一次党代会
代表、兰山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兰山区劳动模范。
自1996年从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于芳团结带领农保工作者,坚持一切为参保农民服务,
勇于探索,敢于开拓,抓了三个创新(养老金发放形式创新、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创新、档案管理创新),
在全市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开展了养老金发放上门服务、率先根据省政府要求建立了被征地农
民缴费标准和养老金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率先开发研制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软件)。由她带领
有关人员开发研制出的区级农保工作管理系统软件,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填补了全市农保信息化
管理的空白,获得了第八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金奖。
为了妥善解决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出现的被征地农民问题,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方
针政策,在全市率先试行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惠及了数万被征地农民,为保障社会经济建设
的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她坚持“民之所需,我之所为”,
提出“发放”与“征缴”并举,在全区建立了“八统一”( 统一政策解读框架、统一业务经办规程、
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表单制发、统一基金管理、统一资格认证、统一信息系统、统一服务标准)的经
办管理模式,实现了制度设计、参保发放、服务平台、经办网络四个一步到位。
于芳多次被评为省、市农保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11月,于芳被评为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并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并记一等功。
注:资料由区人社局提供

【“振兴沂蒙”劳动奖章获得者名录】(略)

【市级以上先进人物名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