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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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领导成员
检 察 长:王正海
副检察长:支良美(女) 韩振涛 李建斌 董金伟 何凤蕊(女)
纪检组长:王明文
反贪局局长:董金伟(兼)
政治处主任:刘坤岘
反渎局副局长:郭英亮
办公室主任:韩善宏
专职检委会委员:王金伟 吴海南 何 萍(女)

【机构设置】2011年,区人民检察院设机构15个:办公室、政治处(内设人事科、宣传科、干部
教育培训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
污贿赂局(内设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反渎职侵权局(内设
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民事行政
检察科、司法警察大队、行政装备科、行政监察室、案件管理指挥中心、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事业单
位)。另外设立驻兰山街道检察室、驻银雀山街道检察室、驻南坊街道检察室、驻义堂镇检察室、驻
半程镇检察室、驻汪沟镇检察室。

【概述】2011年,区检察院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强化
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及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1月,被省检察院表彰为“2009~2010年度先进检察院”、“省院信
息直报点报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记“集体一等功”;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
基层检察院”;3月,被省文明委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院控申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
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院侦查监督科被国家妇联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6月,被省
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7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新闻宣传先
进单位”。

【打击刑事犯罪】开展“打黑除恶”、治理“两抢一盗”等专项活动,办理审查批捕案件1463件
2024人,审查起诉案件1266件1702人,其中抢劫、绑架、强奸、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140件240
人,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3件19人。依法从重从快处置以席庆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和以陈
德伟为首的团伙冒充公安民警抢劫案。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23件25人,其中行政执法及社会公共服务
人员11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人。大要案率100%,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其中,市房产局市
场管理科原科长张斌受贿133.75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市公安局通信处原处长石松
滥用职权、受贿165.3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原教导员
许月才滥用职权、受贿68.3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推行“互动式以案析理预防教育”,督促公共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先后与辖区10余
个单位签订协议,减少公权力滥用现象。在税务、工商及住建等行业系统开展教育活动13次,诊断廉
政风险点10个,管理漏洞5个,提出整改意见19条,帮助完善工作制度12项,确保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诉讼监督及法律监督】刑事立案监督。全年共监督立案10件10人,追捕追诉91人。民事行政检
察监督。制定出台《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息诉和解办法》,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抗诉14件,提请抗诉18
件,改判22件。

【队伍建设】组织干警赴贵州、广西、孟良崮、华东革命烈士陵园、沂蒙六姐妹等革命圣地,接
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先后有1个科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1个科室被
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1个党支部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市政法系统先
进基层党组织”;1人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记三等功)”;1人被评为“临沂十大杰出青
年”;1人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1人被授予“临沂市振兴沂蒙
劳动奖章”;1人被授予“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1个党支部被评“‘五个好’离退休干
部党支部”。

组织干警参加上级培训33期240人次,自行培训12期986人次,岗位练兵4期72人次。邀请区人大副
主任王振国、临沂师范学院教授姚建涛、临沂市委党校教授杨建中等专家学者专题授课。鼓励干警参
加在职教育并报销相关费用,先后有10名干警被山东大学等院校录取,其中4人顺利毕业并获得硕士
学位。

提拔班子成员4人,有1名80后青年干警进入班子;提拔正科级干部4人,副科级干部6人;任命中
层正职干部11人,副职干部15人,下属事业单位副职干部2人。界定10种“异常行为”,进行重点管
理。开展督察32次,通报处罚48人次,其中班子成员3人次。

撰稿:黄继承
审稿:支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