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法 制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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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公室领导成员
主 任:张晓静(女)
副主任:庄乾文

【机构设置】区政府法制办为正科级行政机关,2011年,内设综合科、执法管理科、法规科、行
政复议应诉科4个职能科室。

【概述】2011年,区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
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以严格规范执法为重点,
以建设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为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发展工作,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推进建设法制政府的进程,为全区政治、
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做出了贡献。

【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严把三关,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机制。一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发关。
严格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对各级各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坚持做到
“三不两责一公开”,即未经广泛征求意见的不审查,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不上会,未经制定
机关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制发;政府办公室负责把好政策关,法制机构负责把好法律关;制发规范性文
件全过程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二是严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关。11月,对2009~2011年的规范性文件进
行常规清理,为《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中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本
着“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行政强制法》的颁布,
开展两轮专项清理活动,修改和废止与之相抵触、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及条款,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
性、适时性、严肃性,为国家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三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备案
关。年内,法制办共审查各类文件草案、协议及合同13余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规
范性文件8件,审查与备案率达到100%,区直各部门都能做到每一份文件由法制科室审查把关,确保
政府各项行为合法有效。

【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执法队伍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一是做
好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培训工作。以《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施行为契机,为适时更
新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管理观念,使其树立正当的程序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区政
府法制办在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年审过程中,按照定期审验、及时培训、严格考试、持证上岗的原则,
以集中组织、分期培训、分批次预约审验证件的方式,对全区587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法一规
定”的轮训考核,并对13名考核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组织补考,达到了培训的预期效果。对156名
不符合要求的执法人员的证件予以注销并发文公布,规范了执法队伍,提升了全区行政执法水平。二
是加强评议考核,保障监督落实有力。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制定下发《兰山区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情况考核标准》,从领导重视、工作部署、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培
训学习、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拟制考核指标,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区年度综合
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做到将依法行政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
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三是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采取自查自评优秀案卷与年终综合考核相
结合的办法,完善动态评议考核和年终总评机制,制定下发《兰山区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
方案》,明确评查标准,组成案卷评查小组,评查情况以40%的比重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切实增
强案卷评查的实际效果。

【行政复议应诉】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做好行政复
议工作保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年度行政复议经费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明确3名专(兼)职行
政复议人员,确保一般案件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3人承办;在机关大院办公场所十分紧张的情况下,
增设行政复议接待室及行政复议听证审理室,并更新替换部分设施设备,进一步实现办公的高效、便
利和快捷。二是严格办案程序。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后,严格按照程序审查案件材料、调查取证,本着
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负责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经办案小组集体讨论、逐级把关、层层审查后定案。
目前,全区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无一件错案发生。三是拓宽复议渠道。凡是《行政复议法》没有明文
禁止的行政复议申请,均依法受理。对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或超过申请复议期限的,耐心向申请
人讲解法律规定,告诉其可采取的其他救济途径,并及时转送有关材料,既稳定了申请人的情绪,又
使申请人免受不必要的诉累。对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难以认定的,只要申请人证明行政行
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即遵循行政复议便民原则,先行受理,经审理后如发现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
再行终止,从根本上确保了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救济的权利。四是强化复议调解。坚持把“定纷止
争、案结事了”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首要目标,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调解功能。坚持合法、公开、诚
信的原则,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定程序为基础,以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为前提,对3起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在复议程序当中先予调解,促使行政机关主动
纠错,尽量采取非决定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维护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年共收到涉及劳动保障、交警等各个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22件,受理20件,
不予受理2件。目前,已办结19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5件;经释法析理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
请11件;经调解,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3件,1件尚未办结。

【制度和队伍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机关理论学习教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全民
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制办为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情况,需要积极开展创建
学习型机关活动,倡导学习和调查研究,鼓励全办同志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钻研业务,积极选派工作人
员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定期理论学习,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进一步开创政府法制
工作新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撰稿:严 伟
审稿: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