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族 宗 教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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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领导成员
局 长:朱崇戬
副局长:林 虎(回族 )季朝友

【概述】2011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这一根本任务,努力
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以“深化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为抓手,以加强宗教活动
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为重点,注重实效,强化服务,着力在解决宗教领域热点、难点上下功夫,维护
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富裕、宜居和谐幸福新兰山做出贡献。

【民族工作】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做大事,抓好国办
发3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表彰宣传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
的模范单位和个人。组织参加全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运动会,获得2金5银1铜的好成绩。
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形式,逐步推
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4个少数民族村(社区)都建起农家书屋,御碑街社区的少数民族文化健
身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基本完工,并对外开放。协调帮助南北道清真寺建设工作,兰山街道和南道村分
别拨付20万元和60万元用于清真寺的建设。帮助民族村社区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做好市少数民族
经济发展促进会成员的推荐工作,将14个单位和16名个人上报为市民促会成员。帮助北道村按照规划
实施农贸市场的建设工作。采取措施力促民族领域稳定。成立兰山区少数民族社会服务协调办公室,
着力解决一些少数民族领域的社会服务及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为少数民族群众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托区政府政务
大厅设立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三个窗口,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权益保障和法
律援助等方面给予帮助和引导。切实抓好清真食品的监督执法检查。在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检查。会同区教体局做好对有关学校清真灶或清真食堂的设立与管理的监
督检查和服务工作。同时,指导区伊斯兰协会对有关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监制监管工作。认真
做好少数民族考生的登记工作。年内,共办理少数民族高考考生登记34名、中考考生登记38名。对少
数民族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并形成材料上报。

【宗教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民族宗教干部职工和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两月一法”的学习
活动,并参加市局组织的考试考核。继续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
已经有46处寺观教堂和固定处所达标。认真开展了和谐创建“回头看”活动,巩固提高创建活动成果。
按照上级要求,对“乱建滥塑”现象进行调查摸底和清理整治,对辖区内的红埠寺、甘露寺两处佛教
活动场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研究报批。依据国家宗教局的相关规定,完成教职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认定
备案工作。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依法规范宗教活动秩序。组织宗教界参加市局举办的庆祝建党90周年
歌咏比赛活动,区道教天齐庙代表队获得较好成绩,提高了宗教界人士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有部分学生到神学院深造。开展对宗教
事务的调研工作,进一步摸清区宗教方面的整体情况,查找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并形成材料上
报市局。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认真开展宗教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和执
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3月,联合公安、国安和当地党委政府对汪沟镇临沂庄村的一起利用宗教进
行的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依法查处,达到预期目的。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问题。逐步探索和解决宗教教
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落实有关宗教政策,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撰稿:季朝友
审稿:朱崇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