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业 综 合 开 发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b&A=10&rec=105&run=13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领导成员
主 任:沈照辉* 宋发涛
副主任:李西富* 洪 波 王恩宝

【机构设置】2011年,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设科室4个,编制9人。主要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
项目考察评估、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及工程管理、监督、验收等工作。

【概述】2011年,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按照“基地化开发,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企业化管
理”工作思路,精心组织,科学规划,严格实施,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年内, 共立项建设李官镇、 枣沟头镇2个土地治理项目区,改造中低产田面积1.2万亩,总投资
1095万元。其中,李官镇0.6万亩中产田改造项目全面完成,新打配套机电井2眼,新建维修排灌站4
座,配套输变电线路600米,铺设维修管道17.51公里,开挖疏浚沟渠47.7公里,衬砌维修渠道5.09公
里,建桥涵闸226座,小型蓄排水工程新建4座、加固6座,改良土壤0.6万亩,整修机耕路24.09公里,
营造农田防护林折实面积300亩,科技培训3000人次。枣沟头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完成前期规划设计
及立项并实施。

产业化经营项目:临沂龙雨食品有限公司10万套种鸭养殖新建项目和鲁蒙食品有限公司2万吨脱
水蔬菜加工项目,共投资9439万元。其中临沂龙雨食品有限公司10万套种鸭养殖新建项目为财政补助
项目,总投资1119万元,主要新建标准鸭舍10栋,孵化场3300平方米,购置设备71台件,配套水井2
眼,技术培训200人次。建成后的项目,年产优质鸭苗1300万羽,新增销售收入3250万元,利润509万
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28万元,示范带动农户600户,农民人均增收7500元。鲁蒙食品有限公司2万吨
脱水蔬菜加工项目为中央财政贷款贴息项目,总投资832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5320万元、中央财政
贴息76万元、自筹资金2924万元。建成后的项目,新增蔬菜生产能力8万公斤,加工流通农产品7637
吨,新增产值1.6亿元,安置农村劳动力1000人,直接受益农户7000户,农民人均增收2850元。

【提升项目建设与管理水平】项目规划设计。以建设高标准农田和优质农产品基地为首要任务,
按照基地化建设的需求,发挥区域、资源优势,把工程、生物和农艺措施有机结合,采用新技术、新
材料、新工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着力把项目区规划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运行机制先进、
示范带动作用强、高效生态观光型的现代农业示范区。

工程建设管理。以强化标准质量为重点,主要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首先,对开发项
目区内的水利工程和道路工程施工,提前20天在市级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面向社
会公开招投标。招标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通过工程招投标,
整体开发项目可节省资金6%左右。其次,对工程建设实行“专业监理、业主监管、群众监督”三位
一体监管体系。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对建材质量、施工程序、施工工艺等各个环节
进行全方位监理,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
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建设的标准、质量和速
度。

资金使用监管。实行资金公示制和县级报账提款制,建立健全开发资金“三专”制度,即:专设
账户、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对开发资金实行统筹统算,把资金的拨付与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挂钩,
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计部门定期对开发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指导合
理开支,保证开发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和有效使用。

工程运行管护。以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管护主体,对项目区主要建筑物,按照“永
久、固定、醒目、规范”的原则,设立标牌标记。建成项目及时进行产权移交,并签订责任书。制定
下发《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工程设施管护工作的意见》,对沟、渠、路、林、桥、涵、闸等
项目工程的管护标准都作具体量化,使管护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开发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
管护工作进行检查,严格奖惩,确保开发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发挥产业化项目效益】在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工作中,着重强化项目实施“前、中、后”三个
环节。在项目立项前,组织专家深入实地考察,优先选择示范带动能力大、综合实力强、经济效益高、
成长性好、诚信度高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建好项目库。在项目建设中,抓好项
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全程跟踪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及时验收、
报账,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在项目建成后,加强项目运营监管,做好项目的追溯和问效工作,及
时考核评价,确保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两个利益主体上的共赢。

撰稿:范 佳
审稿:宋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