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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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领导成员
局 长:郁有策* 董 胜
主任科员:徐孟光
副 局 长:刘凤梅(女) 刘 军 符兴全
党组成员:刘建萍(女)
农调队队长:徐美玲(女)

【机构设置】2011年,区统计局下设办公室、财务科、工业科、能源科、贸易科、投资科、社会
科、综合科、服务业科、调查中心、计算站、普查办、统计执法检查所、建筑房地产科等14个职能科
室,辖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年底共有在职职工36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其中具有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4人,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13人。

【概述】2011年,区统计局围绕“三个提高”,着力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狠抓各项统计工作,
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被评为区级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综
合考核先进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市级先
进县区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先进集体,省级第六次人口普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2011年是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关键年,国家统计局提出基本单位名录库、
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等互相联系、共为整体的四大工程建设。区
里确定“以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目标。区政府成立企业一
套表试点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组织业务骨干分6期对902家“三上”和房地产企业统计人员
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镇街、企业的现场督导检查、专项调研,及时把握“企业一套表”试点工
作进度,顺利完成第一、二阶段的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对现有统计报表、指标、标准、方法等统
计工作要素和业务流程进行统一规范整合,研究制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评估办法,做到统计数据能
真正成为经济运行的晴雨表。

【第六次人口普查】2011年,人口普查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年初完成镇街人口普查长、短表的录
入、补录、查询、改错和上报等工作,并指导镇街进行普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对人口普查《户主
姓名底册》录入进行培训和安排,已完成《户主姓名底册》录入和普查小区建筑物数字化处理工作。
国家、省、市级表彰工作已结束,兰山区分别被省政府、市政府表彰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
体”,全区被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1人;被省级表彰的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112人;被市级表彰
的先进集体22个,先进个人285人。

【统计队伍建设】稳固统计队伍,确保在机构改革中不削弱。街道统计站人员配备达到5人以上
(其中兰山街道和银雀山街道达到7人),镇级统计站达到3人以上。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培训。自7
月1日起利用每周五学习时间开展业务轮讲活动。组织统计继续教育、从业资格考试、专业资格考试
等报名、培训、考试工作,组织4人到省参加高级统计师的考试,29人参加全国统考的初、中级考试;
组织126人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完成全区248人统计继续教育工作。【基层基础建设】3月份,区
政府印发《兰山区基层统计工作考核办法》,重点对镇街统计工作进行考核。首次将统计工作纳入区
委2号文进行考核。强化基层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全区有3个统计站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4个统计站被评为市级文明统计站。健全和完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档案资料和规章制度,强化基
层基础工作。推进网上直报工作,减少数据上报环节,提高统计效率和数据质量。

【统计服务】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对全区、全市各县区经济发展情况的综合数据和对比
分析。加强对节能降耗、民生改善、服务业发展等方面调查分析,及时提供咨询建议,搞好经济运行
监测。利用《统计信息》、《兰山统计年鉴》、“兰山统计信息网”、“领导参阅资料”、“两会服
务资料”等信息平台,为领导、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全年共撰写统计分析与调研报告96篇,
统计信息28期,上报信息100多条,有多篇分析、论文在省、市级评比中获奖,部分信息稿件被区委、
区政府办公室和电视台采用。按照全省30强县域经济考核的要求,搜集、整理相关统计指标数据,协
调有关部门严格按要求的口径上报数据,并及时向领导提供分析预测和建议。

【数据质量】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控制体系,落实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原始记录、
统计台帐、档案资料等基础资料,对重点数据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级负责,层层把关,抓紧抓好源头
数据质量。推进各项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行业抽样调查工作,完善文化产业统
计调查制度。建立综合统计信息通报制度,对各镇街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严格执行
重大数据评估监控制度,加强与发改、经济、农林水、环保等重点部门沟通与联系,杜绝数出多门、
数据不一致现象发生。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和联系,确保对口专业数据的一致性,最大限度
地降低误差。

【统计法制】加强对统计单位的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年报会、统计业务专题培训会、统计人员继
续教育等多种形式对所有纳入统计范围的单位负责人和统计负责人进行统计普法培训, 重点学习新
《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增强统计队伍的法律意识。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六五”
普法宣传五年规划。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做到依法治统,依法兴统。

撰稿:李凤英
审稿:徐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