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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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领导成员
局 长:周志民
副 局 长:周树欣 杜安梅(女) 王洪学
纪检组长:孟凡俊
工会主任:王君玲(女)
政治处主任:庄乾文

【机构设置】2006年,兰山区司法局下设公证处和办公室、政工科、基层科、宣教科、公证律师
科、法律援助中心、“148”指挥中心7个职能科室。共有干警29人,其中局机关共有干部职工17人,
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概述】2006年,区司法局不断强化措施,提高队伍素质,法制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
助、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上了新台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兰山区被授予全国“四五”
普法先进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授予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后勤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法律服务管理
工作先进集体,公证处被评为全省十佳文明公证处第二名,有1人立功受奖。

【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法制宣传教育会议精神,扎实抓了全区的普法教育工作,
区委专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审
议通过了《兰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和《兰山区2006—2010年依法治区规划》。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根据区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规
划。“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以“创建平安和谐兰山”为目标,继续抓好全体公民法制宣传教育,
重点抓好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学
法用法,加强和改进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法
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
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居、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主题活动。组织了《宪法》、《道路交
通安全法》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建设平安兰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
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领
导干部对《宪法》、《治安处罚法》、《道路交通法》、《房产管理》、《个人所得税》、《刑事法
律制度》的学习考试。与区新闻中心联合在《兰山大众》开设了法制时空栏目,把与群众工作生活息
息相关的有代表性的案件,整理编辑成通俗易懂、又有指导性警示作用的案例在此栏目中刊登。

【法律服务】全区现有1个公证处,3个律师事务所,18个法律服务所,执业人员176人。坚持以
信誉求发展,以服务见效益,以创品牌、上规模为工作重点,努力拓宽服务领域,积极探索新形式下
法律服务的新路子,为社会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充分调动、发挥法律服务人
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维护了法律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
社会和当事人的好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新类型的民事、经济纠纷和新的法律关系
大量出现,律师、公证员积极介入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地发展。进一步巩固
了金融信贷、汪塘、土地、果园、房屋租赁等项公证,开辟了企业租赁、兼并、出售、房改等公证事
项。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0643件;执业律师共受理各类案件1055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2家,为当
事人避免经济损失4860余万元;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86家,代理各类诉讼事务2073件,
非诉讼事务1083件,调解纠纷270起,协办公证530起,办理法律援助事务22件,代写法律文书3890件,
解答法律咨询25948人次,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14500万元。

【基层工作】强化措施,加强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12348”法律服务专线、人民调解委
员会的建设,使编制、人员、思想、工作四到位,建立起了纵向管理的格局。全区现有11个司法所,
基层司法行政人员47人,11个镇街道调解中心办公室编制全部到岗到位,履行职责。坚持基层为本的
方针,本着“理顺关系、整合力量、强化队伍、规范运作”的原则,扎扎实实抓了调解中心的基础及
组织建设,积极开展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努力化
解人民内部矛盾,区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兰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编印了《兰山区调解工作文
件汇编》作为调解依据下发各镇街道试行。把调解中心纳入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
的轨道,保证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展开。全年集中组织纠纷排查3次,街道每半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调
处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纠纷3259起,调解成功3194起,调解成功率为98.7%,防止民转
刑事案件4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4起,制止群体性械斗8起,参与专项治理232余人次。

【安置帮教】2006年,全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02人,其中,刑释42人、假释人员54人、解除
劳教人员6人。所有释放、假释、解教人员都能及时地进行了建档,做到定人、定期进行帮教,安置
率为98%,全部实施了定期、定人、定措施帮教,帮教率为100%。

撰稿:孟凡俊 韩光凌
审稿:周志民